Page 175 - 中共澄江县委执政纪要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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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件

                  式,在引进企业和项目的同时,将人才和资金捆绑引入,实现招商上项目、项目聚人才、人
                  才出项目的互动工作机制。对招才引智工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章 待遇和奖励


                       第十条 引进人才可以以技术、专利入股,以专利、发明、技术、资金等要素参与分
                  配,分配比例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采用正式调入引进到澄江县工作的,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除
                  享受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外,同时享受以下奖励:
                       (一)引进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一、二等
                  奖获奖人选,博士生导师,给予30万元的安家费,分5年付清,每年补助6万元;提供使用80
                  平方米左右的公租住房一套,房租由县财政负担。引进人才在澄江县内购买住房的,须及时
                  将公租住房退租交还政府。
                       (二)引进省“百人计划”“高端科技人才”“国贴”“省突”“省贴”和省院士后备
                  人才,云岭学者、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云岭首席技师、云岭教学名师、云岭名医、云岭
                  文化名家等入选者,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引进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研究生毕业并
                  获得博士学位人才,给予15万元的安家费,分5年付清,每年补助3万元,提供使用80平方米
                  左右的公租住房一套,房租由县财政承担。引进人才在澄江县内购买住房的,须及时将公租
                  住房退租交还政府。
                       (三)引进紧缺急需专业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不含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
                  人员)或副高级职称的人才,给予10万元的安家费,分5年付清,每年补助2万元。
                       (四)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人才,按最高标准享受。引进人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人
                  才引进规定,申报后纳入国家、省人才引进扶持计划;出现优惠政策交叉的,执行最优惠条
                  款,不重复享受。夫妻双方同属引进对象的,不重复享受安家费。
                       第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正式调入引进的人才,经考核为合格(称职)以上的还可以享
                  受生活补助,生活补助由县财政承担,按年度发放,最高不超过五年。补助标准:具有博士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考核为优秀的每人每年补助15000元,考核为合
                  格(称职)的每人每年补助10000元;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考核为
                  优秀的每人每年补助8000元,考核为合格(称职)的每人每年补助6000元。
                       第十三条 采取全职引进或柔性引进人才的,由用人单位与人才先行协商,并上报县人
                  才办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县人才办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一人一议”原则审定。
                       第十四条 凡引进到澄江县境内工作的各类人才,可以享受以下服务:
                       (一)户籍办理。引进人才及其配偶、未婚子女要求取得我县常住户口的,由落户人或
                  接收单位相关人员持有关材料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应简化程序,优先办理。
                       (二)子女入学。引进人才的子女愿意随父母来澄江县就学的,由县教育局负责协调入
                  学,与本县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社会保险。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到澄江县境内居住或就业的,可按照相关规
                  定,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保险费;达
                  到国家规定的年龄和享受待遇的条件时,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四)职称评定。引进人才申请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按正常程序申报,符合破格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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