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44 - 中共宣威市委执政纪要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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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中共宣威市委 ZHI ZHENG JI YAO
ZHONG GONG XUAN WEI SHI WEI 执政纪要
专用的现象。乡、镇纪委书记分管过多的工作,纪委委员大多兼任其他部门工作,中心工作占去了
纪检监察干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本职业务成了副业。宣威市28个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平均分
管3项以上工作,而纪委委员大多由党政办、财政所、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兼任,基本没有一支相对
稳定的纪检办案队伍,遇事临时“拼凑”,业务人员存在业务不懂、办案不专、条例不熟等现象。
三是监督意识欠缺。基层纪委工作面狭小,监督对象单一,所监督、管理的对象都是同锅咬食的同
事,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仍存在一种得过且过、当“好好先生”的思想,不敢当“铁匠”硬碰硬,不
愿监督,不敢监督。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外”的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
紧时松,未形成常态。四是执纪方式老套。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方式单一、老套的问题依然
存在,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习惯于办上级交办事项,工作预见性差,对苗
头性倾向性问题敏感度低、判断力弱,使纪检工作长期处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较低层面。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方式比较单一、考核内容和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存在责任认定、追究力度不
大等问题。
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学习因素,导致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基层纪检组织普遍存在工作力量不足,年龄和知识结构不合理,业务水平不强等问题,加之培
训跟不上,自学又有限,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知识更新不快,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强化监督检查、
办案工作的需要。面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和新理念,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上缺乏韧
劲、钻劲,得过且过,在思想认识上还不能完全跟上,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识模糊,理解不
深,更何谈运用。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纪检监察岗位上从未受到一次正规的业务培训,即使有也是
层次较低、次数少。
(二)认识问题,导致监督执纪定位不准
虽然各级纪检机关积极开展“三转”,有效提高了监督执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但一些地方党
委、政府受多年的惯性思维影响,仍认为工作如有纪检机关参与就能保证公平公正,基层纪检机关
工作覆盖面仍较大,工作战线依然长,表面看参与的事项多、监督面宽,实则是职责不清。而在基
层,纪检工作和监察工作并没有明确的界限,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分不清哪些是职责范围内的,哪些
是越权的,对自己的职能职责仍是心中无数,雾里看花,对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把握不准,在实
际工作,经常出现越位、缺位、错位、失位问题,弱化了监督员职能,导致监督虚化无力。
(三)实践缺乏,导致方式方法陈旧单一
纪律审查作为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要方式,必须顺应反腐败斗争形势和态势,转变理
念、创新方式,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贯穿始终、落实到位。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习惯了原有
的思维惯性和工作模式,尤其是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过程中仍用老套路,没有将“四种
形态”贯穿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在纪律审查各
个环节还没有完全体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动辄则咎。如在执纪审查环节,存在以抓大案要案为
主、纪法不分、处理方式把握不当等问题。
(四)监管不力,导致干部作风转变虚化
纪检机关是专司监督的执纪执法机关,特殊的职能决定了在队伍建设上要有独特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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