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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LIN 年鉴

             2018 石林 YEARBOOK

            本案中被告毕某某、毛某某、王某依                   某系高某雇佣的驾驶员。2016年6月20               孔某某1、孔某某2因葡萄受损造成的经
            主次责任分担的事故比例基数分别为                   日,原告孔某某1与被告高某签订运输                  济损失155490元,退还运输预付款3100
            70%、30%、30%,再将其三被告分别               葡萄合同,双方约定由高某将25吨葡萄                 元,两项共计158590元。
            分担的比例基数除以其三被告分担的比                  自云南省宾川县运送到目的地广东省汕                     本案是履行货物运输合同过程中
            例基数之和130%,得出被告毕某某应                 头市老水果市场,运输时间为2016年6                货物受损引发的纠纷。合同签订后,当
            分担的事故赔偿比例为53.84%[70%÷              月20日起至2016年6月22日止,总运费              事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
            (70%+30%+30%)],被告毛某某应              为13600元,发车时原告预付高某运费                合同约定的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反合
            分担的事故赔偿比例为23.08%[30%÷              6600元(其中现金为1600元,油卡5000            同约定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义务给对
            (70%+30%+30%)],被告王某应               元)。2016年6月21日6时许,被告高某              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分担的事故赔偿比例为23.08%。另,                雇佣的驾驶员陈某某驾驶车辆行至石林                  任。被告在运输葡萄过程中,因车辆着
            在全案中原告张某自行承担10%的责                  县昆石高速公路石林大桥处时车辆发生                  火致使葡萄损毁,应当赔偿由此给原告
            任,故本院确定被告毕某某最终承担                   自燃,经石林县消防大队石林中队赶                   造成的经济损失。原告为自己的葡萄购
            48.46%的赔偿责任、被告毛某某承担                赴现场处置后,火灾于同日7时20分许                 买了保险,保险公司在投保范围内赔偿
            20.77%的赔偿责任,被告王某承担                 扑灭,事故造成该车辆运输的葡萄受                   了原告的部分损失,其余部分由被告
            20.77%的赔偿责任。依照《中华人民                损。另查明,原告付某某在中国人民                   赔偿。从事货物运输业务的人,应当
            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兴宁支                   积极为货物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如
            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判决:                   公司对所运输的葡萄购买了保险,2016                购买保险等),及时检查运输车辆运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年6月22日保险公司对该事故现场进行                 行状况,保障货物能够及时安全运送到
            公司石林支公司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赔                 了勘查,确定葡萄损失的价值为299990               目的地,避免因发生事故给双方造成重
            偿原告张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                   元,并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赔付原告葡萄                  大经济损失。
            失共计37579.34元,扣除被告毕某某垫              损失144500元。因被告未对原告剩余部
            付2348.86元后,尚需赔偿35230.48元;          分的损失进行赔偿,原告诉至本院要求                  【“套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纠纷
            二、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三被告赔偿因葡萄受损造成的经济损失                  案】 原告陈某某、叶某某1、叶某
            公司西山支公司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赔                 155490元、退还预付运费6600元以及原             某2、奎某某系受害人叶某某3的近亲
            偿原告张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                   告因此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                  属。2015年10月4日,被告李某某驾
            失共计17155.01元;三、被告毕某某、              助费等经济损失10000元。                     驶浙GB7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
            被告毛某某及被告王某于判决生效后30                     石林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高某与                 粤AD37××挂重型低平板半挂车载货
            日内分别赔偿原告张某678元、291元及               原告签订了葡萄运输合同,在运输葡萄                  物由广州驶往昆明。10月5日18时40
            8110.18元;四、由被告中国平安财产               过程中致运输货物葡萄毁损,应对原告                  分许,被告李某某驾车由陆良方向往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林支公司于判决                   因葡萄受损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                  石林方向从右侧行车道行至汕昆高速
            生效后30日内返还被告毕某某2348.86              任,因被告上海远成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K2033+200M处时,所驾车辆头部与右
            元;五、驳回原告张某的其他诉讼请                   与高某系合伙关系,故应与高某承担                   侧行车道内步行的行人王某某、叶某某
            求。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                  连带赔偿责任。关于原告主张的葡萄                   3相撞并碾压,造成王某某、叶某某3两
            案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损失问题,因毁损的标的物葡萄已灭                   人现场死亡,浙GB70××号重型半挂牵
                在三车及以上相撞的多方责任交                 失,无法进行鉴定,且在该次事故发                   引车受损的死亡交通事故。根据云南省
            通事故中,根据每位肇事人员的过错大                  生后,原告付某某已向其投保的保险                   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昆石大队出具的
            小,分别确定出各肇事人员应承担的事                  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已对葡萄损失的                   [云公交巡昆石认字2015第38号]道路
            故比例基数,然后根据每个事故责任人                  价值确认为299990元,并按保险合同约               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某、叶某某3
            的比例基数除以所有责任人的比例基数                  定对原告赔付了144500元,故原告主张               共同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认定李某
            之和,作为每个事故责任人应分担的事                  的货物损失,扣除保险公司已赔付原                   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此次事故车
            故赔偿比例。这种计算方法,既尊重了                  告的部分后确认为155490元。因被告                辆浙GB7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所有人
            事故责任,又依法依规,结果也较公平                  认可已使用的油卡金额1500元及实际                 为被告兰溪飞龙物流有限公司,实际所
            合理。                                收到的现金1600元,应由被告退还原                 有人为被告雷某某,该车在被告太平洋
                                               告运输预付款3100元。上述两项共计                 财险兰溪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
            【“火烧葡萄”引发的运输合同纠纷                   158590元。依照《合同法》第八条、                者险300000元并不计免赔险,发生事故
            案】 原告付某某、孔某某1、孔某某                  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由被告上                   在保险期间;粤AD3××号挂重型低平
            2系合伙人。被告上海远成冷链物流有                  海远成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高某于本判                  板半挂车,所有人为被告广州佳利物流
            限公司与高某系合伙关系,被告陈某                   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付某某、                  有限公司,该车无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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