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3 - 中共清镇市委执政纪要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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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2016年清镇市党风廉政建设安排意见



                                               清党发 〔2016〕11号



                                               (2016年 7月 1日印发)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
                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及省纪委、贵阳市纪委全会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强化
                监督执纪问责,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落实 “两个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

                规定,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使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取得新
                成效。


                     一、严明政治纪律,推动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1抓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坚持学习教育全覆盖的要求,突出领导
                班子、领导干部、纪检干部这个重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学习 《中国共产党
                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组织宣讲组深入乡 (镇、社区)、部
                门和单位,开展两部法规集中宣讲辅导、学习互动,引导和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加
                强党性修养,严格按照党纪党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
                畏、存戒惧。
                    2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肃查处各
                行其是、阳奉阴违,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问题,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大对懒政怠

                政、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整治力度,确保中央、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3严肃换届纪律。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拉帮结派、团团伙伙、
                拉票贿选等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
                问题,促进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4加大查处问责力度。严肃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
                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对违反 “八项规定”的行为发现一
                起、坚决查处一起。坚持 “一案三查”,既要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又要对因疏于管
                理、监管不力而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根据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
                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二、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落实 “两个责任”
                    5切实强化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管
                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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