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0 - 中共清镇市委执政纪要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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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镇市委执政纪要 /2017


                      (四)强化考核问责
                      1考核方式。2016年度同步小康创建工作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制,具体由市小康办牵头,分
                  别对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和其他责任单位进行考核,牵头部门对各相关单位开展工作进行考核,考

                  核结果在常委 (扩大)会议上进行通报。
                      2督查方式。市小康办、市督办督查局、市纪委根据各阶段工作推进情况,定期或不定期
                  进行督查,督查结果通过电子政务或以会议形式进行通报,并综合运用到各单位绩效考核和评先
                  选优工作中。


                      附件:清镇市 2016年同步小康创建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

                                 清镇市 2016年同步小康创建工作考核办法





                      为巩固提升我市同步小康创建达标成果,建设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结合实际,特制定本
                  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分类
                      (一)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 (市小康办)

                      (二)一级责任单位 (22家)

                      A类:重点工作牵头单位 (6家)
                      市委组织部、市统计局、市农业局、市政府办公室 (美丽乡村统筹办)、人社局、商务局。
                      B类:重点工作单位 (16家)
                      1乡镇 (9家):红枫湖镇、站街镇、卫城镇、新店镇、犁倭镇、暗流镇、流长乡、王庄乡、
                  麦格乡。
                      2社区 (7家):红新社区、新岭社区、百花社区、巢凤社区、红塔社区、职教东区社区、
                  职教西区社区。
                      (三)二级责任单位

                      1以县为单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监测单位 (23家)
                      市发改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市国税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宗局、市交通局、市法院、市
                  安监局、市委政法委 (综治办)、市委政研室、市委宣传部 (文产办)、市生态文明建设局、市
                  城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2巩固提升和基本现代化指标监测单位 (20家)

                      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法院、市委政法委 (市综治办、市依治办)、市公安局、市安监局、
                  市委政研室、市民宗局、市司法局、市纪委、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 (文产办)、市财政局、市
                  文体广电旅游局、市交通局、市卫计局、市生态文明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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