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5 - 中共龙陵县委执政纪要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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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党委工作


             当等一般违法行为 28件,检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4件 24人。在民事行政检察中,办理执行监督案 3
             件,不支持监督申请 3件;办理审判活动监督案并提出检察建议 7件,法院均予以采纳。

                  (四)坚持从严治检,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扎实开展 “两学一做”等教育活动。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警自觉
             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使院领导到二级班子,党员干部到一般干警都深受教育,不断加强了党性修
             养,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先后有 28人次到重点大学,国家、省检察官学院
             等参与业务培训,其余干警也通过局域网、在线学习等形式积极开展各类培训,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
             业化水平有了新的提升。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已开展了入额检察官初选,现正在核定检察官单独
             职务系列等级。加强基层院建设。以县委确定检察院为 “基层党建示范点”为契机,规范党内政治生
             活和目标管理,开展 “文明单位”“六星党员”及 “业务标兵”等争先创优活动,院党支部被县委表
             彰为 “先进基层党组织”,公诉科和未成年人检察股被县妇联表彰为 “巾帼文明示范岗”。
                  在开展好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的同时,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抓好精准扶贫工
             作,深入开展蹲点调研、民情恳谈、建档立卡、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宣讲等活动,组织干警捐
             款慰问困难群众,多方协调资金 190万余元,用于改造村组道路、活动场所、人畜饮水工程和发展特
             色农业产业,加快了农村脱贫致富步伐。
                  二、存在的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不够强、
             法律监督能力不过硬,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够高,执法理念和办案方式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二是
             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刑事诉讼监督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还存在短板,工作发展不平衡,
             监督效果不突出;三是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对办案责任分担、人员分类管理、人财物省级统管等司
             法体制改革尚未完成,相关配套制度亟待完善。

                  三、主要经验和体会


                  (一)顺应社会发展新常态,服务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坚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保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密
             切关注经济领域犯罪新动向,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突出打击合同诈骗、
             职务侵占等犯罪,促进形成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突出打击金融领域犯罪,保障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加
             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营造法治化创新环境。深入开展 “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 “危害食品药品
             安全犯罪”2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二)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依法严惩极端暴力、
             拐卖妇女儿童、电信网络诈骗和危害安全生产犯罪,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领域的犯罪。积极参与社会
             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充分运用现有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强化
             未成年人的感化挽救工作,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认真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推动法治
             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积极稳妥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三)坚持不懈惩治腐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
             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及重点领域行业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积
             极预防发生在基层尤其是涉农惠农领域的职务犯罪,开展好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
             严肃查处基层腐败犯罪,依法惩治群众身边的 “蝇贪”。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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