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5 - 中共澄江县委执政纪要2016
P. 195
重要文件
(四)做好人大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和镇人大主席团要依法做好联系代表、组织代表活动的各项工作,通过定
期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召开政情通报会等方式,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执行职务
提供便利、有效的服务保障。县人大常委会、镇人大主席团要组织好县镇两级人大代表的学
习培训,提高培训质量。代表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调
研经费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镇(街道)
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列入县财政预算。建立代表履职补助制度,合
理确定补助标准,对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时,按每人每天100元给予误工、
交通补助。将代表联络活动阵地建设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每个代表活动室每年安排
工作经费2万元。县财政每年按照县人大常委会每个委室的专项调研经费不低于3万元,镇
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工作经费每年不低于5万元,代表培训和人大机关工作培训费每
年不低于15万元,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经费每年不低于100万的标准列入财
政年初预算。
(五)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履职监督
县人大常委会和镇人大主席团要加强代表思想、作风建设,教育和督促代表增强责任
感、使命感,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模范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县镇人大要建立代
表履职档案,认真记录本级人大代表参加人代会、视察、小组活动、联系选民、提出议案和
建议等情况。要探索建立代表履职激励机制,把代表履职情况作为推荐连任代表候选人的重
要依据,并通过召开代表工作会议,交流履职经验,表扬优秀代表。建立健全不称职代表退
出机制,及时依法处理违纪违法的代表,对不能履行职责的代表应当劝其辞去代表职务。
十、切实加强县乡人大建设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
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县
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声音,反映群众意愿,密切同人
民群众的联系。健全集体学习制度,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和依法履职能力,奋发有为、积极进取,全面提升县镇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加强人大组织建设
认真贯彻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的适当增加县级人大常
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新增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主要用于优化组成人员知识和年龄
结构。着力优化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逐步将专职组成人员比例提高到60%以上。
(三)加强镇人大建设
认真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云南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明确镇人大
主席团在人代会闭会期间的职权和活动方式,依法规范镇人大主席的职权。镇人大主席团在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应当选择若干关系本镇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听取审议镇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
视察、调研等活动;听取和反映代表、群众对本级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镇人大设
专职主席1人,提名为县级人大代表人选;有条件的镇,可以配备专职副主席1人。要依法保
障镇人大主席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不担任镇政府的职务,
不负责政府工作任务。要明确1至2名人大专干协助镇人大主席开展人大工作。
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