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2 - 中共澄江县委执政纪要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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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澄江县委执政纪要 2016
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意见,及时研究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
大问题。
(二)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责任
县人大常委会要承担组织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
换届选举实施细则,加强对县、镇人大换届选举的领导和督促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及
时向县委请示报告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县镇人大换届选举经费依法列入
同级财政预算。
(三)把好代表“入口关”
县委要把县镇人大代表选举作为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重要工作内容,依法行使代表
候选人提名推荐权,健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工作程序、代表候选人考察审查机制,把好代
表政治关、素质关和结构关。县人大常委会、镇人大主席团要做好代表候选人提名的相关工
作,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镇人大主席团按照连任代表应占代表总数三分之一左右的要求,
推荐履职优秀的代表参加连选。县委组织部承担代表候选人的考察、审查工作责任,综合
考察代表候选人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遵纪守法、履职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结果负
责。初步建议人选经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县委常委会会议和镇党委会议批准。
(四)把好选举“组织关”
依法做好宣传动员、选区划分、选民登记、提名推荐、讨8/论协商预选、候选人介绍、
投票选举、计票监票、选举结果确定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改进选民登记工作,提高选民登记
的便捷性和准确性。制定具体办法,简化流动人口参选程序,保障流动人口参选。改进代表
候选人介绍工作,充实代表候选人的相关信息资料,完善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
选民提问的程序,保障选民知情权。
(五)把好资格“审查关”
健全工作机制,依法加强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当选代表是否
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代表基本条件、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破坏选举和
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审查,提出代表当选是否有效的意见。
(六)把好选举“监督关”
县委和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换届纪
律,坚决查处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全过程的监督。县人大
常委会要领导和监督县镇两级选举委员会依法履职,加强对选举行为、选举过程和选举结
果的监督,确保选举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县公安局、司法局要依法追究破坏选举行为的法
律责任。
五、着力发挥县镇人大会议的职能作用
(一)依法完善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议事规则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1次,会期不得少于2天,有选举事项时,会期应
适当增加。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1次。
(二)依法制定镇人大议事规则
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般每年举行2次,在第一季度召开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
工作报告、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本级财政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等;在第三
季度召开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视察报告等,审查批
准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镇人民代表大会会期不得少于1天,有选举事项时,会期应适当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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