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2017 年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执政纪要年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执政纪要
街道)党委政府通报批评,责成党委政府向上级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追究相关责任人个人(包
括党政一把手)责任,对相关村“两委”干部视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给予扣发工资、党纪处分、
依法依规撤换等问责处理;对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干部(含各级机关派出的驻村
扶贫工作队队员)视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给予诫勉谈话、取消评优资格、当年考核确定为不
称职、组织调整、党纪政纪处分和免职、撤职等处理。
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2017 年 9 月 14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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