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4 - 中共禄劝县委执政纪要2017
P. 134
2017 年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执政纪要年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执政纪要
2017
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改进工作
作风提高执行力强化服务意识责任追究办法
(试行)》的通知
禄办通〔2017〕9 号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省
市驻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强化服务意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已
经县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
强化服务意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强化服务意识,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
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
察法》《昆明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有
责必问,问责必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所属国家公职人员、村组
干部及其他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执行力不强,服务意识差,不作为、慢作为、乱
作为的,依照本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 被责任追究人员分为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责任追究
按照有关规定分别追究集体责任、个人责任。
第四条 责任追究内容: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