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9 - 毕节地区通志(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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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文志
第一章 记、考、疏、赋
古往今来,凡修志都必须设有“艺文”一篇,以收录本志下限截止时间以往时代优秀文士
及其所创作的反映每一个时代的优秀艺术作品,包括文赋、诗词、对联、书画等,今日还应包
括音乐、摄影、曲艺等艺术作品。
第一节 记、序
灵博山象祠记
王守仁
灵博之山,有象祠焉,其下,诸苗夷之居者咸神而事之,宣慰安君因诸苗夷之请,新其祀
屋而请记于予。予曰:“毁之乎,其新之也?”曰:“新之。”“新之也,何居?”曰:“斯
祠之肇也,盖莫知其原。然吾诸蛮夷之居是也,自吾父、吾祖溯曾、高而上,皆尊奉而禋祀
焉。举之而不敢废也。”予曰:“胡然乎?有庳之祠,唐之人盖尝毁之。象之道,以为子则不
孝,以为弟则傲;斥于唐而犹存于今,毁于有庳而犹盛于斯土也,胡然乎?我知之矣。”
君子之爱若人也,推及于其屋之乌,而况于圣人之弟乎哉?然则,祀者为舜,非为象也。
意象之死,其在于羽既格之后乎?不然,古之桀骜者岂少哉?而象之祀独延于世,吾于是盖有
以见舜德之至,人人之深而流泽之远且久也。象之不仁,盖其始焉尔,又乌知其终之不见化于
舜?《书》不云乎“克谐以孝,蒸煮义,不格奸”。瞽瞍亦允若父已化而为慈父,象犹不弟,
不可以为谐。克谐于善,则不至于恶;不底于奸,则必人于善。信乎!傲象亦化于舜矣。孟子
曰:天子使吏治其国,象不得以有为也。斯盖舜爱象之深而虑之详,所以扶持辅导之者之周
也。不然,周公之圣而管、蔡不免焉。斯可以见象之既化于舜,故能任贤使能而安于其位,泽
加于其民,既死而人怀之也。诸侯之卿命于天子,周官之制其殆仿于舜之封象欤?吾于是益有
以信人性之善,天下无不可化之人也。然则,唐人之毁之也,据象之始也;今诸夷之奉之也,
承象之终也。斯义也,吾将以表于世,使知人之不善,虽若象焉犹可以改,而君子之修德,及
其至也,虽若象之不仁而犹可以化之也。
〔王阳明(1472~1529):名守仁,幼名云,字伯安,别号阳明,自号阳明子,明浙江余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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