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9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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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篇 文 化
《档案接收工作人员职责》《档案技术保护工作职责》《档案馆工作人员守则》,管理制度日
臻完善。
法制化管理 1987年9月5日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是年11月7日,中共毕节
地委、毕节地区人大联络处、地区行署联合召开地直单位学习、宣传、实施档案法动员大会,
号召全区依照档案法规定,做好档案工作。旋即,各县市相应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档案法活动。
至是年6月,全地区档案部门共发放档案法宣传材料9378份,利用有线广播宣传98次,举办宣
传专栏13期,且利用报纸和电视进行宣传。全地区各级各单位先后召开学习、宣传档案法的会
议205次,5752人与会。是年7月,全地区开展贯彻执行档案法情况检查。由行署办公室、地区
档案局、司法局、保密委员会联合组成毕节地区学习、宣传、实施档案法工作检查组,检查地
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执行情况;各县档案局抽1人、地区档案局抽2人检查各县;各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档案局、司法局、保密委员会联合组成检查组,检查本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区、
乡;地直各系统主管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组织本系统检查组,检查所属单
位。至8月上旬,地、县学习、宣传、实施档案法检查组分别对61个地直单位、448个县直单位
和84个区镇计593个单位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档案法情况进行检查。其中较好的单位168个,
占283%;一般的单位34.7个,占58.5%;较差的单位78个,占13.2%。
1991年1月31日~2月2日,地区行署召开全地区档案法制工作会议,部署全地区档案法制
工作。是年,地区档案局翻印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5000余册发至全地区各级各单位,地、
县档案局采取广播、举办专栏、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档案法和档案实施办
法。1996年全地区档案部门订购档案法3000册分送各级各单位和有关领导,并请行署领导在毕
节地、县有线电视台发表宣传档案法电视讲话。1997年6月24~27日,经中共毕节地委、毕节地
区行署批准,地区档案管理部门和司法行政、保密等部门联合组成4个检查组,检查全地区贯彻
执行档案法情况,重点检查20个地直单位及黔西、金沙、织金县的344个县直单位、54个乡镇。
大多数受检查单位贯彻执行档案法情况较好。是年9月,地区及各县档案局开展档案法颁布10周
年和修改后的档案法颁布1周年纪念活动,地区及各县市档案局组织机关单位档案人员开展“档
案法及档案工作知识竞赛”;张贴档案法宣传挂图;征订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1000余册发
至各机关单位。1995年6~8月,地区及各县市档案局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执法检查活
动,地区档案局征订发放国际档案周宣传专刊和放映档案法宣传教育录像片《兰台魂》,组织
地县档案局干部职工和地直单位档案人员近200人参加中宝杯档案知识竞赛,与毕节市档案局在
毕节市南关桥头举办档案法宣传专栏。同期,各县亦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档案法宣传活动。
2000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局批准,地区及各县市档案局共19名执法人员取得档案行
政执法资格证书。是年11月13日,地区档案局制发《关于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至
12月上旬,地区及各县市档案局分别组成检查组,对机关单位档案工作进行检查。共检查机关
单位260个,均无档案违法行为。是年,威宁县档案局发放《档案法实施办法》230余套、张贴
宣传标语150余条。2001年,黔西县档案局向县直各单位及各乡镇发放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
法和《贵州省档案条例》数百份,张贴宣传标语156幅,办宣传板报6期,召开座谈会1次。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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