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6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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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大定府志》8卷。乾隆二十八年(1763)知府王允浩主修,江西王梦桂主纂。道光二十六
              年(1846),大定知府黄宅中访得前任知府王允浩所修《大定府志》未刊稿作底本,重修《大

              定府志》。
                   《大定志略》。嘉庆年间(1796~1820)谭文藻撰。

                   《平远州志稿》。光绪年间(1875~1908)赵光表撰。
                   《毕节新志》。民国葛霞仙撰。




                                            第二节 新编地方志




                                                     一 组织领导



                   1983年,根据贵州省政府及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编修地方志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各县
              组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选配工作人员,抽调或聘用编修力量,开展编修地方志

              工作。
                   1986年4月,中共毕节地委、毕节地区行署决定成立毕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地区局

              级事业单位,归口行署办公室,定员5人。是年5月14日,地区行署办公室批转《毕节地区地方
              志工作会议纪要》,要求各县加强领导,认真开展地方志编写工作。是年9月29日,毕节地区

              行署行文通知,成立毕节地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李效敬任主任委员,王同祥、王国文、朱启
              荣、刘福永任副主任委员。并明确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任务是:1.拟定和修改《毕节地区志》

              篇目;2.协助地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建立方志编修机构、培训队伍、使用资料、交流经验、探讨
              理论;3.负责各专志和各县志的审稿工作。是年12月3日,中共毕节地委、毕节地区行署批转地
              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草拟的《毕节地区志编纂方案(草案)》,明确《毕节地区志》的编纂工

              作由地委领导,行署主持;要求编纂《毕节地区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思想,坚
              持四项基本原则,以《关于建国以来的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坚持实事求是,力

              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详今略古,古为今用,重点反映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
              建设时期特别是1978年12月召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成就,并突出毕节地区的优势、地
              方特点和民族特色。《毕节地区志》暂定编修以下41部专志:大事记、地理志、党派群团志、

              政权志、民族志、军事志、民政志、政法志、经济综述、工业志、交通运输志、邮电志、城乡
              建设志、农村互助合作志、农业志、烟草志、畜牧水产志、水利电力志、乡镇企业志、农业机

              械志、财政税务志、金融志、商业志、供销志、外贸志、粮油志、教育志、体育志、医药卫生
              志、计划生育志、文化艺术志、文物名胜志、科学技术志、劳动人事志、宗教志、计量志、计

              划统计表、物价志、物资志、工商行政管理志、人物志。是年12月15日,地区编委行文通知,
              增加地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编制5名。1987年11月10日,地区行署行文通知,明确毕节地
              区地方志总编、副总编,陈治恪任总编,魏朝真、李安仁、陶必谦任副总编。总编、副总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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