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5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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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篇 文 化


                 《大定府志》。道光二十九年
            (1849)知府黄宅中主修,湖南邹汉

            勋总纂。记载大定府所辖毕节县、大
            定、黔西、平远、威宁州,水城厅

            自周赧王三十八年(公元前277)至
            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共2126年历

            史。全书共60卷,其中《疆土志》8
            卷、《地理志》3卷,《惠人志》10
            卷,《俊民志》7卷,《经政志》6
                                                                            大定府志
            卷,《旧事志》6卷,卷首冠有皇帝
            召章1卷,《典礼》9卷,卷后附《文征》9卷,《旧事叙录》1卷。

                 《毕节县志稿》。20卷首1卷。同治十年(1871)知县王正玺设局采访,十二年知县陈昌言
            续修编辑,十三年知县扎拉芬踵成,周范纂。
                 《毕节县志》。10卷。光绪四年(1878)毕节人徐和甫等编纂。

                 《黔西州续志》。6卷。光绪十年(1884)知州白建鋆主修,谌焕模纂。
                 《平远州续志》。8卷首1卷。清光绪十六年(1890)知州黄绍先主修,申云根、谌显模纂。

                 《威宁县志》。18卷。民国威宁人苗勃然、王祖彝修纂,始修于清光绪二十八年
            (1902),历22年完成。

                 《大定县志》。22卷。县长张鉴、潘慎勤先后主修,李芳纂,民国15年(1926)成书。
                 亡佚志书 19部,其中元代1部、明代2部、清代15部、民国1部。

                 《乌撒志略》。4卷。元大德年间(1297~1307)乌撒乌蒙宣慰副使李京撰。
                 《毕节卫志》。明万历年间(1573~1620)高少室(又作宝)、韩锦(又作襟)江撰。
                 《乌撒军民府志》。撰人未详。

                 《黔西州志》。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黔西知州何缙主修,高人龙主纂。
                 《平远府志》。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知府邱业、通判查函撰。

                 《毕节县志》。清康熙三十二年(1693)知县方瑞合主修,罗英主纂。
                 《威宁志略》。清康熙三十二年(1693)知府宋起撰。
                 《平远州志》。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知州刘惇、学正田祖同修。

                 《平远州后志(十六卷)》。康熙四十一年(1702)知州俞九成编纂。
                 《毕节县后志》。康熙五十三年(1714)知县柯天健主修,教谕张鲲主纂。

                 《大定考》。雍正五年(1727)陈绎撰。
                 《黔西州志》。雍正五年(1727)知州鲍尚忠主修。

                 《毕节县志》。雍正十三年(1735)邵熙载撰。
                 《威宁州志》。乾隆十年(1745)威宁州学正牟岳(又作松)龄撰。
                 《威宁州后志》。8卷。乾隆二十年(1755)威宁州吏目卢永胜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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