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5 - 毕节地区通志(卷五)
P. 95
第十七篇 城乡建设 环境保护
中。另有两个溶洞:一个命名为2号洞,作发电车间;一个命名为3号洞,内建仓库等用房。在
洞外,修建办公楼、影剧场综合楼、商店、医院、学校、住宅、电站、水厂等。这些建筑多为
3~4层砖木混凝土结构,小青瓦屋顶,青砖墙体。影剧院为砖柱承重木构架建筑。厂区占地数
百亩。1965年,军工企业金江机械厂从南京迁来羊场坝,利用航空发动机厂址建厂,并大为扩
展。1983年,金江机械厂迁修文,大方县利用厂房办烟叶复烤厂、副食品加工厂、钛白粉厂、
民族化工厂等。
三 当代建筑
1952~1957年,专县直属机关陆续修建一批2~4层砖木结构办公及业务用房,累计建筑面
积39.63万平方米。建筑设计注重功能和经济效益,讲究坚固、适用,建筑形式简朴、沉稳。
1958~1960年,全专区建筑起一批“干打垒”房屋。这些建筑以石山墙承重,构以木檩、木
椽,覆盖小青瓦或石板平顶,木门窗,其优点较省钱、坚实,但粗糙、简陋。1960~1966年,
贯彻国家“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经济调整方针,城镇房屋建筑量减少。当时,在实施国
家“三线”建设战略的同时建设一批用于生产及生活的房屋,总面积9.56万平方米,其中工业
房屋建筑2.98万平方米,民用建筑6.58万平方米。1962~1968年,专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共修建
各类用房3.02万平方米,比50年代修房减36%。70年代,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建各类用
房15.24万平方米,为60年代建房的2.8倍。1978年~90年代,国家实施改革开放,有力促进经济
发展,各类房屋建筑规模增大。1983~1998年,全地区城镇建筑各类用房247.76万平方米,是
1971~1978年建筑各类用房的5.23倍。1982年,全地区城市居民居住房屋104.88万平方米,人均
居住房屋5.09平方米。1993年,全地区33.11万城镇居民居住房屋287.5万平方米,人均居住房屋
7.54平方米。1999年,全地区58.78万城市居民居住房屋639.1万平方米,人均居住房屋10.87平方
米,为1982年居住面积的2.14倍。1982年前,城市居民住房成套率很低,多数县城几乎没有成套
住房。90年代后,城市居民住房成套率和设计水平提高,功能日趋配套齐全,除卧室、伙房之
外,一般有客厅、盥洗室、厨房、厕所及阳台,部分住宅还有较为华丽的装饰。
城区房屋建设 1985年前,城镇除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陆续建起一定数量的办公用房、
职工住宅外,一般城市居民居住的几乎是旧木房。1985~1995年毕节市贯彻“统一规划,合理
布局,因地制宜,结合开发,配套建设”方针,通过改造旧城,开发新区,大为改善城市人口
居住条件。此期间,全地区共在城镇建成安置房和周转房7.87万平方米,代建房屋8.94万平方
米,拆除危旧房屋7.51万平方米,安置拆迁户562户。10年间,全城新建住房76.6万平方米,总
投资3.96亿万元。职工住宅从1985年的18万平方米增加到34.5万平方米,职工人均居住13.64平
方米,分别增91.6%和67.8%。此期间,大方县将改造旧城与建设新区结合起来,低矮破旧的土
墙茅屋、木房大多数被拆建新房。西大街沿街新建高3~10层的砖混和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房16.6
万平方米,占城内房屋的15.87%,人均居住面积增到11.44平方米。90年代前,黔西县旧城改造
滞后,从1993年起,开始实行依托旧城建设新区的规划,在城东南开发建设水西大道,采取国
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