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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林场建场时,共经营6.07万公顷,2005年为2.49万公顷,建成一批以松、杉为主的用材林基地,
以漆树、杜仲、板栗为主的经济林基地。
1975年,桂花林场率先在区内开展林场伐材加工利用。1978年11月,地区林业局在桂花林
场召开多种经营、综合利用现场会。次年有7个林场建起小型木材加工厂,生产包装箱、桌、
椅、凳。1984年,林场生产、经营放开,经营涉及工业、运输、商业、服务业、养殖业、酿酒
业、果树和药材种植,产品销往省内外。2003~2005年,7个林场被批准建立森林公园,林场办
森林旅游产业,并初具规模,水塘林场的森林旅游成为支柱产业之一。
2006-2011年,2007年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成立,原大方县大海坝林场九龙山工区划归管理
区管理,设立了百里杜鹃九龙山国有林场,隶属百里杜鹃管理区林业局。2007年11月,贵州省
委、省政府在《关于进一步推进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按照分类经营的
原则,把试验区国有林场全部划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纳入金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全区积
极推进国有林场改制转型。全市共建有国有林场12个,经营面积4.097万公顷,活立木蓄积230.2
万立方米,林场职工1306人。从2008年开始,针对国有林场面临的经济围困、职工生活困难、
资源保护压力大、发展后劲乏力等问题,地区积极谋划并不断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通过深
入细致的摸底调查、反复研究,按照公益型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改制转型。
2009年6月将毕节市拱拢坪和白马山两国有林场纳入财政金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成为全区第
一个将国有林场纳入财政金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的县,为推进全区国有林场改革带好了头。到
2010年6月,全市12个国有林场全部纳入县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实现了改革第一阶段
目标。之后,紧紧围绕如何推进国有林场发展壮大问题,从建立激励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加
强队伍建设、着力发展产业等方面不断深化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 集体林场
1955年,威宁县中水区新华农业社杨老幺等12个农民联合造林,建立第一个集体林场。
1957年,区内农村建农业高级农业合作社,农民将山林树木折价入社,造林护林需要专业组,
全地区贯彻林业部关于“在森林面积大或宜林荒山多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应成立林业专业队,
以搞好林业为主,兼营农业”的指示。是年,区内具备条件的地方,先后建起林业专业队247
个,经营森林或宜林荒山2.83万公顷。1958年,农村成立人民公社,办起社、队林场383个。
1960~1962年,国民经济发生困难,多数社、队林场解体,全专区尚存78个。1963~1966
年,国民经济恢复,毕节专署要求巩固、发展社办林场。1967年,社、队林场发展到720个。
1967~1970年,受“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全地区林场减为237个。70年代,响应中共中央关于
绿化祖国号召,集体林场逐渐恢复。
80年代初,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林业“三定”,社、队林场大部分成为乡
镇、村集体林场。1985~2011年,毕节地区在实施国家重大生态建设项目中进行速生丰产林基地
建设,本着治理一片山,造上一片林,留下一批人,兴建一个林场,管好一片林的原则,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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