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9 - 毕节地区通志(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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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篇 军 事
化领导的认识。始终坚持:1.中共毕节地委书记兼任军分区、人武部政治委员、中共组织书记
职务。1952年10月~1965年4月,中共毕节地委书记兼任军分区政治委员和党委书记。1951年3
月~1952年5月,中共县委书记和县长,分别兼任县警卫营营长和政治委员,县委书记兼任县基
干民兵团的政治委员。1958~1981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地方党委对军队的领导和密切
地方党委同军队关系》的意见,中共毕节地委及各县县委第一书记或书记分别兼任毕节军分区
和县人武部的第一政治委员、党委书记或第一书记。1983年6月后,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
工作条例》中关于军分区、县市人民武装部必须贯彻双重领导制度的规定,主动征询中共地方
党委、人民政府和人民群众对军队的意见,克服部队中不正之风,密切军政关系。1984年5月
后,中共毕节地委书记不再兼任军分区第一政治委员,只兼任中共毕节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军分区、人武部政治委员或司令、部长兼任中共地方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职务。毕节解放初期,
军分区政委兼任中共毕节地委书记,司令员、副司令员、政治部主任分别为地委常务委员和委
员。1952~1964年,毕节军分区司令员、政治委员参加地委为常务委员。1967~1980年,毕节
军分区正副司令员、正副政治委员先后参加革命委员会、革委会核心领导小组、地委,分别任
正副组长、正副主任、正副书记、常务委员、第一书记等职。1981年后,军分区司令员或政治
委员参加中共毕节地委委员或常务委员。县人武部部长、政委参加所在县委常委会委员或委
员。3.中共地方委员会研究军事工作制度。中共毕节地委建立后,每年召开1~2次常委会或常委
扩大会,研究军事工作,并根据全地区情况研究安排部署民兵制度改革、实行《兵役法》以及
部队精减整编等问题,指导党、政、军、民协力完成任务。4.武装委员会议军制度。1950年底成
立的中共毕节地委人民武装委员会,由地委书记兼任武委会主任,各县武委会主任由县委书记
兼任。人民武装委员会年均进行1~2次议军。
爱民 1950~1952年,毕节军分区多次发出指示,要求全专区部队在执行清匪任务中,要
帮助驻地群众从事生产活动。1958年上半年,军分区遵照上级关于部队要参加支援农业大跃进
的指示,派出干部、战士1000多人次深入农村、工厂开展工作。此后,在农村春耕生产、三秋
生产、农业学大寨以及抗灾救灾工作中,毕节军分区都要求全体指战员以实际行动深入农村,
支援农业建设。1986年后,毕节军分区大力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分区及各县人武部分别抓点,
为贫困户传播致富信息,宣传科普知识,引进优良品种,发展多种经营,帮助1.2万户贫困户
甩掉了贫困帽子。1988年,毕节地区建立起“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毕节军分区发出
《关于大力支援地方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决定》,要求各级人武部把组织发动民兵参加农
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支援地方经济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并抽调干部配合有关县人武部,组织
5万多民兵参加以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的国际粮援工程——“3356”工程大会战。1989年,开工
建设大纳公路,军分区召集毕节、大方县人武部领导研究部署,组织民兵8000多人次,参加第
一期工程施工。1991年7月中旬,毕节地区连降大暴雨,造成严重的洪涝灾害。40多万农户受
灾。毕节军分区组建抗洪救灾指挥部,组织民兵8371人次参加抢险救灾,抢修铁路30米,公路
1.73万米,疏通渠道1.73万米,抢修堤坝3360米,出动车辆57辆次,运输粮食24.6吨、救灾物资
70多吨,抢救疏散群众4127人。1995年后,国家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毕节军分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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