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1 - 毕节地区通志(卷二)
P. 381

第五篇 中国共产党毕节地方组织


            管理全地区经济体制改革和负责毕节试验区工作的部门。2001年机构改革,将原行署经济体制
            改革局承担的国有企业改革职能及经济体制改革调研职能分别划入地区经贸局和行署办公室,

            明确地委政策研究室(试验区办公室)为地委决策服务的综合调查研究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
            是:1.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以及地委的工作部署,对经济、政治、文化、

            党建及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决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地委决策参考。2.根
            据地委指示,组织、协同有关部门起草或修改地委有关重要文件、文稿。3.承担有关改革试验、

            试点任务,掌握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情况和区外重要信息,供地委决策参考。4.组织、协同有关
            部门起草或修改试验区改革试验方案和其他有关文件、文稿;指导、督促各县市和地直有关部
            门制订相应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负责毕节试验区改革试验的检查督促工作;负责与中央、省

            有关试验区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部门的联系,做好与毕节试验区北京专家顾问组的联络和相关服
            务工作。5.指导督促各县市委承担政策研究、试验区工作职能部门的相应业务工作,加强与地直

            各部门的合作,发展组织、联络、协调作用。6.承办地委(行署)和省委政策研究室交办的其他
            事项。
                 内设办公室、党群社会调研科、综合调研科、试验区工作和农村研究科。历任中共毕节地

            委政策研究室主任:罗英、揭子珩、葛文书、郭振明、郑仁锡、张志侠、吴学良、赵思俊、张
            承尧、刘永福、吴愿学、谭齐贤;副主任:张为梓、揭子珩、刘佩谦、王玉升、李效敬、蒋海

            燕、管绍周、赵思俊、张承尧、周应华、杨忠诚、先武、吴愿学、李晓谷、郭凯、谭齐贤、王
            明贵、吴参化、孙卫义、杨春明。

                 社会部 1951年5月建立,1959年撤销。部长:主惠珍;副部长:朱广臣。
                 工交(政治)部 1952年2月建立,1965年更名为工交政治部。1967年3月,中共毕节地委

            被夺权,中共毕节地委工交政治部不再履行其职能。历任中共毕节地委工交(政治)部部长主
            任:李超、陈德风,副部长副主任:李登峰、刘汉屏、张清濂、张瑞珠。
                 农村工作部 1954年7月建立。1962年6月改名为地委农村政治部,1965年6月撤销。1983

            年恢复建立地委农村工作部,1988年撤销,历任中共毕节地委农村工作部部长:蒋海燕、王
            学臣、李朝忠、安汝鑫;副部长:时念好、朱启荣、杨玉山、邵之道、苟兴彬、杨金伦、陈

            听敏。
                 财贸部 1955年11月建立,1964年3月更名为中共毕节地委财贸政治部,后撤销。历任中
            共毕节地委财贸(政治)部部长(主任):李超、周树芬;副部长(副主任):刘汉屏、李登

            峰、李启升、仇绍俊、陈京元。
                 政法委员会 1981年建立。1986年8月,毕节地区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后

            改为委员会。中共毕节地委政法委员会与毕节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
            委政法委、地区综治办)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地委政法委为地委领导政法工作的

            职能部门,地区综治办为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领导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办
            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地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
            想和行动。2.研究制定全地区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向地委提出加强政法工作的对策和建



                                                                                                           639
   376   377   378   379   380   381   382   383   384   385   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