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9 - 昌宁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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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政 区 地理卷
第二章 政 区
1978 年,昌宁县设 16 个公社 87 个大队,隶属于云南省保山地区。1983 年,改建为 12 个区 1 个镇,
下设 113 个乡(办事处)。1988 年,改建为 12 个乡 2 个镇,下设 123 个村(办事处)。2000 年 12 月
30 日,国务院批复撤销保山地区设立地级保山市,2001 年 8 月 8 日保山市正式挂牌成立,昌宁县随之
隶属于保山市。2005 年,设 5 个镇 8 个乡、121 个村民委员会和 4 个社区居民委员会、1990 个村(居)
民小组。
第一节 建置沿革
一、位置面积
昌宁,由保山县、顺宁县 1933 年划出相连边境地区设置,各取原永昌府、顺宁府第二字为县名,
并以“昌宁”二字意义解释,亦复安详吉庆。位于云南省省会所在地昆明西部、保山市人民政府所在
地隆阳区东部,地处北纬 24° 14′~ 25° 12′、东经 99° 16′~ 100° 02′之间。东邻临沧市凤庆
县,西接保山市隆阳区和施甸县,南与临沧市永德县相连,北与大理州永平县、漾濞县、巍山县毗邻。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田园镇龙井社区南门街 8 号,陆路距保山市人民政府驻地 87 千米、距省会昆明 579
千米,省道 312 线穿越县境 76 千米,澜沧江流经县域 54 千米。东西最大横距 78.20 千米,南北最大
纵距 107.30 千米,最高海拔北部天堂山的松子山峰 2875.90 米,最低海拔大勐统河(永康河)与勐波
罗河(枯柯河)交汇点 608 米。总面积 3888 平方千米,坝区面积占 2.95%,山区面积占 97.05%。
二、行政区划
1978 ~ 2005 年,昌宁县历经公社建制、区镇建制、乡镇建制 3 个时期。其中,1978 年 1 月下设
16 个公社,至 1983 年 2 月为公社建制时期;1983 年 4 月下辖 12 个区 1 个镇,至 1987 年 11 月为区镇
建制时期;1988 年 2 月下辖 12 个乡 2 个镇,开启乡镇建制时期。2002 年 1 月,下辖 8 个乡 6 个镇。
2005 年,辖 8 个乡 5 个镇。
1978 年 1 月,昌宁县延续“文化大革命”时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管理体制,实行公社革委会、
大队、生产队三级领导体制,设红卫、达丙、珠山、漭水、新街、柯街、湾甸、耈街、更戛、勐统、温泉、
英韬、新厂、珠街、大塘、翁堵 16 个公社,87 个大队,1381 个生产队。1979 年 10 月,红卫公社更
名为城关公社。1981 年 9 月,城关、新街、大塘、新厂公社分别更名为右甸、大田坝、卡斯、岔河公社。
1983 年 2 月,公社革委会更名为公社管理委员会,设 16 个公社、155 个大队、1954 个生产队。
1983 年 3 ~ 4 月,昌宁县进行农村体制改革,恢复县辖区、镇体制,区公所为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区下设乡人民政府,镇下设办事处。撤销右甸、达丙、漭水、温泉、勐统、更戛、湾甸、卡斯、柯街、
大田坝、珠街公社管理委员会,设立城关镇人民政府和达丙、漭水、温泉、勐统、更戛、湾甸、卡斯、
柯街、大田坝、珠街区公所;撤销翁堵、珠山、英韬公社管理委员会,设立鸡飞区公所;岔河公社与
耈街公社合并,设立耈街区公所,设 12 个区 1 个镇,109 个乡、4 个办事处,1954 个生产队。1984 年
5 月,鸡飞区分设为翁堵、鸡飞 2 个区,昌宁县设 13 个区 1 个镇,119 个乡、4 个办事处,1956 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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