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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志                     1978~2005




            8 月,县监察局设置为政府工作部门。年末,县监察局有人员编制 10 名,实有干部职工 6 人。1989 年
            1 月,县监察局内设办公室、监察科、案审科。2 月,县纪委内设办公室、纪律检查室、案件审理室、
            信访室,其主任分别按副科级干部配备。1992 年末,县纪委有人员编制 13 名,实有干部职工 11 人;
            县监察局有人员编制 10 名,实有干部职工 9 人。1993 年 5 月 1 日,县纪委、监察局合署办公,内设
            办公室、宣传教育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执法监察室、监察综合室,核定人员编制
            23 名,其中行政编制 19 名、工勤编制 4 名,实有干部职工 17 人。2002 年 9 月,增设党风廉政建设室、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人员编制增至 29 名,其中行政编制 22 名、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 3
            名、工勤编制 4 名。设纪委常委 9 名,其中书记 1 名、副书记 3 名;监察局局长 1 名(由县纪委 1 名
            副书记兼任),副局长 2 名,主任 9 名。2005 年,县纪委(县监察局)内设办公室、监察综合室、纪
            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举报中心)、宣传教育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部
            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核定人员编制 29 名,其中行政编制 22 名、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 3 名、工
            勤编制 4 名,实有干部职工 26 人。1979 ~ 2005 年,县纪委历任书记白金春(1984.07 ~ 1987.04)、
            徐茂昌(1987.04 ~ 1989.12)、杨建华(1989.12 ~ 1992.12)、李贵荣(1992.12 ~ 1997.12)、段学
            贵(1997.12 ~ 2002.11)、周德维(2002.11 ~ 2005.10)、罗红斌(2005.12 任)。
                 基层纪检监察机构 1984 年,柯街、勐统、更戛、温泉、漭水、翁堵 6 个区配备专职纪检干部。
            次年,达丙、鸡飞、卡斯 3 个区配备专职纪检干部,县公安局、粮食局、工交局、卫生局、教育局明
            确兼职纪检干部。1988 年初,昌宁县 14 个乡镇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配备纪委委员 52 人,其中专职

            委员 14 人、兼职委员 38 人。同年,县林业局等 22 个县直部门设置监察科,县直其他行政机关配备监
            察员,配备专(兼)职监察员 37 人。1991 年 7 月,县纪委向金融系统派驻纪检员。1996 年,县人民
            检察院设立纪检组。10 月,县人民法院设立监察室。1999 年,县地税局设立监察室,2001 年 11 月设
            立纪检组。2001 年 12 月,设立县水务局纪委。2002 年 9 月,县委直属机关党委设立纪委。11 月,设
            立县教育局、农业局、经济贸易局纪委。2003 年 5 月,设立县公安局、林业局、供销社纪委。2004 年
            12 月,县纪委向文化体育局派驻纪检组。2005 年 5 月,县纪委向县财政局、发展计划局、城乡建设环
            境保护局、司法局、交通局、人事劳动局派驻纪检组。6 月,设立县卫生局纪委。

                 二、党风廉政教育

                 1979 ~ 1987 年,昌宁县以《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
            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章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等为廉政教育主要教材,
            县纪委配合组织、宣传、党校等部门举办党员干部培训、轮训班,培训 7706 人次,轮训 28158 人次。
            1988 ~ 1991 年,县纪委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 4 期 300 人次,印发党内条规学习资料 3600 份。
            1992 年起,昌宁县注重抓好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组织播放《东欧剧变启示录》
           《肃贪倡廉启示录》《生死抉择》等党风廉政教育宣传片;在昌宁电视台播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60 次,播放《胡长清案件警示录》10 次;举办中共十五大精神学习培训班,培训党员骨干 481 人、县
            直机关党员干部 918 人、农村党员 6720 人、入党积极分子 320 人;组织党政纪条规知识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知识竞赛,参赛 5128 人次。2001 年起,昌宁县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
            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云南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公
            民道德实施纲要》,撰写学习体会文章 871 篇,5642 名干部职工参加云南省反腐倡廉知识竞赛。2005 年,
            昌宁县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
            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重点,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并利用发生在身边“6·14”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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