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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中共昌宁地方组织           政治卷



                   三、保密

                   昌宁县国家保密局 1990 年 12 月成立后,不定期组织昌宁县各级各部门开展保密法规、文件学习,
               结合“二五”“三五”“四五”普法,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
               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法规宣传教育,抓好失泄密案例警示教育,每年都把保密知识纳入干部职
               工普法考试内容。在昌宁县党政办公室主任培训班、政法工作会议上,开展保密内容、保密手段等知
               识培训,用反面典型事例教育干部职工。抓好保密执法监督,到报刊书店、打字复印店、废品回收点
               等重点部位进行执法检查;开展各类考试试卷保密监察,提出县教育局试卷保密室建设工作建议,督
               促落实技防、物防、人防措施;参加党史地方志刊物送审稿保密审查;抓实档案工作保密检查、指导,
               开展电子档案工作人员保密培训。2004 ~ 2005 年,开展电子政务与安全保密教育 46 期 1240 人,组
               织昌宁县乡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观看保密教育片,收办上级涉密文件 1412 份。

                   四、信访

                   县委办公室1974年成立信访组至1978年6月,昌宁县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970件,处理落实3910件。
               其中,县委办公室信访组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585 件,处理落实 570 件。1984 年 10 月,县人民政府成
               立信访室,当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63 件,处理 57 件,至 1985 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232 件次。1985 年,
               县委信访室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107 件次,解决落实 98 件次。1986 ~ 1990 年,县委信访室接待群众来
               信来访 721 件次,其中来信 526 件、来访 195 人次,涉及农村工作 41 件次、政权建设 2 件次、党纪政
               纪问题 4 件次、房地产 68 件次、粮户关系 64 件次、民政救济 66 件次、工资福利 45 件次、民事纠纷
               30 件次、精减下放 10 件次、其他 391 件次;领导阅批 107 件、接访 45 人次。1991 年,昌宁县建立县
               委、县人民政府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1995 年,建立群众逐级上访制度,推行信访工作目标考核,
               着力将群众反映问题大部分解决在基层。同时,把国务院《信访条例》纳入普法教育内容,举办培训
               班 141 期 2913 人,发放宣传资料 534 份,制发《引导群众逐级上访试行办法》《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制

               度》《领导接待日制度》。1991 ~ 1995 年,县委办公室信访科接到群众来信 372 件,接待来访 82 次,
               其中集体上访 13 次 154 人;处理来信来访 449 件,其中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阅 63 件、接待
               来访群众 64 人次。1996 ~ 2003 年,县委办公室信访科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1236 件,其中来信 655 件、
               来访 581 件,办结 1199 件。2004 ~ 2005 年,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受理来信来访 652 件,其中来
               信 176 件、来访 476 件,集体访 95 批 2573 人次,涉及经济社会、城乡建设、民政、农业农村、国土
               资源、水利、林业、组织人事等领域,办结 632 件。2005 年,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培训专兼职信
               访干部 120 人,发放国务院《信访条例》摘要 3 万余份,读本 0.80 万本,接待群众访问 4.50 万人次,
               并健全办信、接访、督查督办制度。


                                                 第五节 纪检监察




                   一、纪检监察机构
                   县级纪检监察机构 1979 年 1 月 12 日,中共保山地委批准恢复设置中共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年末,实有干部职工 3 人。1983 年 12 月,县纪委升格为副处级单位,实有干部职工 6 人。1984 年 3
               月,县纪委开始设办公室、案审股、党纪党风教育股 3 个内设机构,核定人员编制 8 名。年末,实有
               干部职工 10 人。1987 年 5 月,县委批准县纪委增设教育科。1988 年 1 月 26 日,设立昌宁县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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