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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志 1978~2005
第十章 商贸旅游
1978 年,昌宁县商业系统纯购进总额 1693 万元,纯销售额 2541 万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 2519 万元。
其后,昌宁县不断深化商贸流通体制改革,积极调整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加强商业网
点建设,改革管理体制,扩大企业自主权,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力发展个私经济,促进市场繁荣。
1991 年后,国营、集体商业日趋萎缩,个体、私营商业迅猛发展。2005 年,昌宁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
36848 万元。
昌宁县旅游资源类型多样,但仍处于待开发状态。在《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
T18972 - 2003)155 项旅游资源基本类型中,昌宁县有 73 项。县域主要旅游资源点 325 处,其中自
然旅游资源 119 处、人文旅游资源 206 处。
第一节 商贸旅游机构
一、国营商业管理机构
昌宁县商业局 1978 年 11 月,撤销县商业局革命委员会,恢复县商业局,内设人事秘书股、会
统物价股、业务股。1984 年 2 月,县外贸局更名为外贸公司,隶属县商业局。1985 年 1 月,县外贸公
司单独设置为局级企业单位,县商业局有职工 15 人。1990 年,县商业局内设办公室和监察、政工、
保卫、业务、财务 5 个科。1995 年 2 月,撤销县商业局,其职能并入县经济贸易委员会。
昌宁县物资局 1978 年 8 月,昌宁县物资供应站组建为县物资局。1984 年 7 月,县物资局更名为
县物资公司,属乡科级企业单位。1990 年 12 月,恢复县物资局,与县物资公司合署办公。1995 年 2 月,
物资行业管理职能并入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县物资公司实行企业化管理。
二、供销机构
昌宁县供销社 1978 年,昌宁县供销合作社内设秘书股、人事股、会统物价股、业务股。1983 年
7 月,更名为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同年,恢复召开县供销社第三届社员代表大会。1986 年 8 月,
召开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产生理事 17 人、监事 19 人。1995 年 2 月,县供销社不列入县人民政府系
列,其机关比照乡科级规格对待。1996 年 4 月,县供销社第六届社员代表大会召开,产生理事 29 人、
监事 11 人。2003 年 6 月,县供销社不再设内设机构,人员编制 6 名,其中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 5
名、工勤编制 1 名。2005 年 6 月,县供销社设置为县人民政府直属机构。9 月,县供销社与昌宁县人
民政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内设综合办公室。人员编制 6 名,其中行使行政职能
的事业编制 5 名、工勤编制 1 名,实有干部职工 14 人。
供销经营机构 1978 年,昌宁县供销社有红卫、达丙、更戛、勐统、珠街、柯街、湾甸、新街、
漭水、耈街、大塘、温泉、新厂、英韬、翁堵、珠山 16 个基层供销社,有汽车队、生产资料公司、农
副产品采购公司,119 个购销店,34 个双代店,有干部职工 826 人。1981 年 1 月,珠街与耈街基层供
销社合并设置,生产资料公司更名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农副产品采购公司更名为土产日杂公司。9 月,
农资公司划出牛奶厂、土产日杂公司划出榨油车间设立综合加工厂。1983 年 6 月,珠街与耈街基层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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