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9 - 昌宁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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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林 业 经济卷
第六章 林 业
昌宁森林资源丰富,植物种类繁多。1978 年后,县委、县人民政府把深化林业改革、发展林业生产、
增加森林资源、增强林业活力作为林业工作目标,实行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
任制和自留山、责任山政策,落实山林权属;实施封山育林,制止乱砍滥伐,开展植树造林,营造经
济林木,森林蓄积量和覆盖率逐步提高,林业经济持续发展。1995 年,被全国绿化委员会评为造林绿
化百佳县。2000 年,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首批中国名特优经济林——核桃之乡。2005 年,昌宁县实现
林业现价产值 16836 万元,占农业现价总产值 15.64%。
第一节 林业管理机构
一、林业行政管理机构
昌宁县林业局 1978年8月31日,县林业局从昌宁县农林局中分离设置。1980年,增设人事秘书股。
1985 年,增设计划财务股,人事秘书股分设为办公室、人事股,并将内设机构统一改为科、室。1986
年,护林防火办公室由临时机构设置为常设机构。1992 年,增设资源林政科。1995 年 2 月,县人民政
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并入县林业局,护林防火办公室、林业公安科为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机构。7 月,
县林业局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监察科、计划财务科、林政法制科、林业公安科、护林防火办公室,
人员编制 32 名,其中行政编制 20 名、事业编制 12 名。9 月,增设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1998 年,
由姚家坡东面迁至兴宁街北段西侧办公。2000 年,林业公安科设置为保山地区森林公安局昌宁分局(副
科级机构)。2002 年,增设重点工程稽查办公室。2005 年 9 月,县林业局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监察
科、计划财务科、资源林政科、森林防火办公室、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重点工程稽查办公室,
人员编制 37 名,其中行政编制 18 名、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 15 名、工勤编制 4 名。
保山市森林公安局昌宁分局 1984 年,设立昌宁县公安局林业公安科和天堂、江边、更戛、鸡飞
4 个林区派出所,接受县公安局、林业局双重领导。林业公安科人员编制 6 名;天堂林区派出所管辖
柯街、大田坝、漭水 3 个区,人员编制 3 名;江边林区派出所管辖珠街、耈街 2 个区,人员编制 3 名;
更戛林区派出所管辖更戛、湾甸 2 个区,人员编制 2 名;鸡飞林区派出所管辖鸡飞、卡斯、翁堵 3 个区,
人员编制 2 名。1989 年 8 月,设立勐统林区派出所(管辖勐统、温泉 2 个乡)、西山林区派出所(管
辖右甸、达丙 2 个镇),人员编制均为 3 名。1992 年 2 月,核定人员编制 25 名,其中林业公安科 5 名、
林区派出所 20 名。1993 年 9 月,核定林区派出所人员编制 30 名。2000 年,设立保山地区森林公安局
昌宁分局(副科级)。2001 年 8 月,更名为保山市森林公安局昌宁分局。2002 年 10 月,核定局机关
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 8 名。2005 年,县森林公安分局内设办公室、法制科、刑侦队和江边、天堂、
西山、鸡飞、勐统、更戛 6 个林区派出所,隶属县林业局、公安局。核定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 38 名,
其中局机关 14 名、林区派出所 24 名。
二、林业事业机构
1978 年 8 月,县林业局下设西桂、湾甸、卡斯、达丙、联福、耈街、鸡飞 7 个林管所。198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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