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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志 1978~2005
个,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生产队 188 个,联产到劳动力生产队 582 个,包产到组生产队 75 个,包产到户
生产队 75 个。
1983 年,昌宁县推行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以农业人口或比例把土
地承包到户,农业生产队与农户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国家税收和生产经营费用包干到户,取消种
植指令性计划。昌宁县承包土地倡导三成按劳力、七成按人口承包,但绝大多数生产队按农业人口将
土地承包到户。集体原有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具、大牲畜等物资折价后,依照承包土地面积或农
业承包人口分配,实行长欠找补。原定承包期 3 ~ 5 年,后又延长至 2000 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
制时,昌宁县签订承包合同 48147 份,涉及农业人口 274744 人,其中全半劳力 128985 人;承包耕地
面积 385679 亩,其中水田 140524 亩、旱地 245155 亩。
1995 年,昌宁县开展农业承包合同续签换证(二轮承包)工作,把农村土地承包期延至 2030 年。
农业承包合同续签以 1983 年签订合同内容为基础,重在调查解决原合同执行中出现问题,澄清底子,
完善合同内容,年末续签工作基本结束。14 个乡镇、123 个村(办事处)、1958 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续
签换证农户 67894 户,发包耕地 377682 亩(习惯面积为主),其中水田 138498 亩、旱地 239184 亩,
发包机动土地 17981 亩,清理出原集体垫支给农户大牲畜等生产垫本 1836 万元,清收历年欠款 69 万
元,县、乡镇、村(办事处)、社 4 级形成合同档案 2029 卷。此后,昌宁县在保持稳定前提下,加强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变更和承包土地变动管理。县农业局农村经营管理站具体负责承包合同管理,乡镇
农经站负责辖区土地承包合同换证、签证、仲裁、纠纷调处等工作。在 2003 年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中,
核实二轮承包面积 37.77 万亩(习惯面积为主),其中水田 13.85 万亩、旱地 23.92 万亩;核实二轮承
包后新增承包面积 3.76 万亩(习惯面积为主),其中水田 0.15 万亩、旱地 3.61 万亩;减少承包面积 4.53
万亩(习惯面积为主),其中水田 1.18 万亩、旱地 3.35 万亩;确定计税面积 36.99 万亩(习惯面积为主),
其中水田 12.82 万亩、旱地 24.17 万亩。
二、农村经济管理
1978 ~ 1982 年,昌宁县实行粮食和畜、禽、蛋统购派购制度,以生产队为财务核算单位,自负盈亏。
1983 年后,农业生产逐步实行指导性计划,一般采取合同定购、优惠补贴等办法鼓励农民生产农产品,
满足市场需求。生产经营收支由农户承担包干,生产队集体财务核算工作量减少。1979 ~ 1984 年,在
抓好粮食生产基础上,鼓励和支持社员个人经营种植业、养殖业、运销业、手工业、服务业,调动半劳
力和辅助劳动力生产积极性,合理利用好分散零星资源。1985 年,昌宁县加大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工作
力度,着力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商业、运输业、服务业、煤电能源工业、建材建筑业。同年,
实行专业联社会计核算制度,即 3 ~ 5 个合作社设会计 1 人、出纳 1 人进行联社核算。1988 年,开始
组建村级农经服务站,接管农业生产合作社财务管理,至 1992 年 123 个村(办事处)组建起农经服务站。
县农经站 2 ~ 3 年培训 1 次乡镇农经站和村级农经服务站业务人员,乡镇农经站每年培训 1 次村级农经
服务站工作人员。1989 年,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单位 375 个,查出违纪资金 3.10 万元。同年起,农、林、
牧、渔业在农村经济中所占比重逐年下降,工、商、运输、建筑、饮食服务业比重不断上升。1990 年,县、
乡逐步建立起农村审计机构,加强农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财、物审计监督。2000年,在村级体制改革期间,
全面清理审计村级财务。其后,在村级换届选举过程中搞好审计、移交监督工作,重点加强群众反映强
烈或有疑点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资金、支农惠农资金审计监督,查清来龙去脉,向群众公布。
三、农村收益分配
1978 年,昌宁县农村收益分配以生产队为单位进行核算,坚持先国家、后集体、再个人顺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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