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9 - 中共澄江县委执政纪要2017
P. 169
重要文件
第四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
(一)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每年年初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进行部署,分解任务,明确和落实各项责任。
(二)收集和掌握各责任单位、责任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情况,建立并畅
通信息渠道;总结交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五条 各责任单位、责任部门的职责
(一)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将承担的党
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目标,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
查、一起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根据县委每年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进行任务分工,提出全县各级各部门
全年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报
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将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和量化,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或承办人。
(四)定期将承担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
第六条 联席会议的基本工作程序
(一)联席会议采取全体成员会议、相关单位会议、阶段性工作汇报会等形式。
(二)全体成员会议一般每季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阶段性任务和有关
部门工作特点、工作需要临时召集;阶段性工作汇报会一般每两月召开一次。
(三)联席会议的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后提出,报联席会议领导
小组同意后会前通知与会人员做好发言准备。
(四)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意见和决定,根据需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整理形成会议
纪要。
(五)联席会议向县委、县政府负责;经联席会议确定的相关重大事宜,要及时向县
委、政府专题报告,并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后部署实施。
第七条 本制度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