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1 - 易门执政纪要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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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决策



                 案的落实情况,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机关效能建设、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三)提供决策咨询。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
                 问题,组织开展综合或专题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各级领导班子提供有效的决策咨询。
                     (四)帮带年轻干部。围绕加强干部队伍和提高执政能力建设,对年轻干部的思想、作
                 风、工作方面进行指导,帮助年轻干部尽快进入岗位角色,弘扬优良作风,提高业务水平,增
                 强工作能力,促进他们尽快成长。
                     (五)指导基层党建。受党组织委派,参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村(社区)

                 的党建指导工作,整顿后进村和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听取群众的
                 意见建议,发挥联系纽带作用。
                     (六)完成党组织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 统一考核评价。非领导职务干部的考核,纳入科级领导干部考核工作一并进行,
                 每年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考核优秀等次,由所在单位负责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并报县委组织部
                 审核批复。
                     第五条 注重激励关怀。对作用发挥好、工作表现突出、实绩明显、群众公认度高的非领
                 导职务干部,可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职位空缺情况提拔担任实职领

                 导职务。
                     第六条 严格纪律约束。对不服从组织安排、不遵守工作纪律、不履行岗位职责,自由散
                 漫,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及时对其谈话,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
                 育无效的,应及时向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报告,按照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科
                 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不到位,不按规定安排工作、落实职责任务,造成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
                 不正常履职的,严肃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七条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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