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9 - 中共宣威市委执政纪要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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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党委)工作
加强环保责任意识
促进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市环保局党组
2017年,宣威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
护的决策部署,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改善
民生的重要抓手,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推进与重点治理相结合,持续推进大气、
水、土壤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环境突出问题,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取
得新进展。
一、执政成效
(一)环境监管进一步加强
认真开展国控、省控及一般污染企业的现场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国控、省控及重点污染减排企
业在线监测设施的检查,全面加强环境监管和环境隐患排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排污收费政策及收
费标准,依法进行排污收费工作,保障排污费及时收缴进入财政专户;认真开展国控企业、水泥生
产企业、畜禽养殖企业污染减排项目的现场监察工作。督促国电、宣威磷电、宣威污水处理厂、水
泥生产等重点污染减排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维护运行好污染治理设施,全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完成上级下达的污染减排任务;进一步加强环境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
行为。
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制定现场监察工作计划,确保排污企业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煤矿每年上下半年各检查1次,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国控企业、饮用水源每月
检查不少于1次,一般企业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生态环境监察每年不少于2次。对重点区域、重点
企业、减排企业增加随机抽查、夜查次数。加强辐射源监管,Ⅰ、Ⅱ类放射源每年现场检查不低于
3次,Ⅳ、Ⅴ类放射源每年现场检查不低于2次,射线装置每年现场检查不低于1次,确保辖区内放射
源项目“三同时”建设执行率、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废旧放射源处置率、放射性废物
处置率达100%。
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擅自停运治理设施、超标排放、无证排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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