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1 - 中共澄江县委执政纪要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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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件
(九)加强队集体和少先队骨干队伍建设
建好少先队大、中队,规范各种少先队标识使用及入队、离队、中队会、大队会、少代
会等组织生活。探索雏鹰假日小队、各类红领巾小社团等组织建设形式,形成少先队员自主
管组织、自主搞活动的机制。坚持和规范少先队民主选举和轮换制度,组织开办队长学校,
放手锻炼少先队骨干的自主活动能力,发现和培养一大批组织能力强的少先队骨干。聘请老
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人员、劳动模范、先进人物、家长和各行各
业优秀人士担任志愿辅导员。树立和宣传优秀少先队员和队集体的榜样,研究优秀少先队员
成长道路。通过举办红领巾夏(冬)令营,举办科技、体育、文艺类竞赛等多种方式,发现
少先队员的爱好、特长。
(十)深化少先队学科建设
加强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学科建设,完善学科知识体系,培养本科和研究生层
次的专业人才,并为辅导员进修深造创造更好的条件。发掘、培养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
良好师德教风的少先队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教学骨干。加强少先队理论研究,宣传、教育、
科协等单位将少先队工作纳入研究课题。
四、进一步优化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环境
(一)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
处)要把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格局进行统筹规划,县委、镇(街
道)党(工)委分管负责同志每年至少集中听取一次少先队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具
体问题,加强工作领导和指导。县财政要按照《中共澄江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共青团妇
联工作的意见》(澂发〔2010〕19号)文件要求,确保“县少工委、县妇儿工委工作经费每
年各不少于2万元”,各镇(街道)要将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县、
镇(街道)经费保障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而相应增加,为开展少年儿童和少先队
工作提供必要经费保障;要支持共青团和少工委承接涉及少年儿童的公共服务项目的建设。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团县委、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
研究解决少先队事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完善具体的配套政策措施,为少年儿童健康
成长和少先队事业发展创造条件、优化环境。各中小学校要科学安排少先队工作的经费投
入,对少先队活动、阵地建设、辅导员培训等予以保障。各级团组织要保证少先队工作必需
的经费支出,加强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共青团受党委托承担好领导少先队工作的光荣任务
全县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切实履行“全团带队”的职责,把少先队建设纳入团建的总体规
划,加强对少先队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工作发展的领导和指导。各级团的领导
班子要定期研究少先队工作,主动与教育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帮助少先队组织
解决问题,促进工作开展。
(三)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政策保障
县教育部门在规划教育发展时,要把少先队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统筹安排,纳入学校办学
质量的综合性督导评估范畴。建立团教联席会议制度,协商选配少工委领导班子,每半年召
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少先队工作。把对少先队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纳入政府教育督导部
门的工作范畴和教育工作年度考核,重点加强少工委建设、少先队活动课时、辅导员配备、
职称参评等工作督导。人社部门要进一步贯彻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少先队辅导员岗位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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