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5 - 石林年鉴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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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制
证书》取得了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告 定》,均是由同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层级 管理人罗某某无明显的管理瑕疵,依法
取得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后,每年按时 效力相同的法律文件,而当两个效力相 不应承担责任。故本院驳回了五原告的
交纳国家公粮和农业税,一直交纳到国 同的文件发生矛盾冲突之时,不应简单 诉讼请求。
家免除公余粮和农业税,之后16户原告 地用司法权判定不同法律文件的效力优 安全管理注意义务是有一定限度
又将该土地统一交由普某某代为耕种。 先问题,而应由政府作出解释。而本系 的,管理人设置了栅栏防护并且田地周
直到2002年原告从普某某处得知该地被 列案中,原告所持文件能证实原告具有 围有约1米高的地埂,再者根据村里的
被告毕某某强行耕种。16户原告找村上 使用权,同样,被告所出具的文件也能 生活习惯,天然蓄水的水窖因需要灌溉
解决,但因土地划分界限严重毁坏,已 证实被告具有该片土地的合法使用权, 进行修建,水窖的盖板均不上锁,方便
经无法辨认。2011年3月原告通过长湖 在此种情况下,法院不能简单地通过审 村民取水,管理人已经尽到了合理且审
镇政府解决,但被告毕某某无视政府的 判运用司法权干预行政权,而应认定此 慎的管理注意义务,无限度扩大管理人
口头解决,一直强行耕种该土地。2015 种情况系土地权属纠纷,依据《中华人 的安全管理注意义务无疑扩大了管理人
年7月,16户原告再次找到长湖镇政府 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 的责任,对于管理人有失公平。另外,
解决,但被告仍不返还土地。之后,16 定,应由相对应的人民政府处理,当事 本案为举证责任倒置,管理者已经初步
户原告向本院起诉,要求被告毕某某返 人不服人民政府处理决定的,在收到处 举证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管理职责,那
还该土地并赔偿经济损失3750元。 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方可向人民法院 么原告方主张管理者存在过错应当承担
县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争议实质 起诉。 举证责任,否则,应承担败诉的风险。
系两个不同村集体对土地权属争议纠
纷。原、被告均认为所争议的土地属于 【地下设施损害赔偿纠纷案】 原告崔 【报废摩托车销售商对交通事故承担赔
各自方管理,原告方提交的证据证实在 某某系柏某乙的配偶;原告柏某甲、柏 偿责任纠纷案】 赵某某、李某某、高
1983年经宜政村民小组分得尖山后中块 某丙、柏某丁系柏某乙的子女;原告耿 某某系石林县某中学学生,三人均系未
的土地,并于2007年办理了农村土地承 某某系柏某乙之母。2013年2月2日上午 成年人。三人共同出钱向陈某某购买了
包经营权证书,并提交了证人证言证实 11时许,被告汪某某到汪家河村村口的 一辆已超过报废年限的旧摩托车,2016
其土地未分给舍色村,土地属于宜政村 一水窖(该水窖系被告罗某某家烟地里 年3月6日,李某某骑摩托车载毕某某、
民小组所有。同时被告毕某某也提交证 的水窖)挑水,发现水窖内有一具尸体 赵某某、高某某行驶至石林县城天合路
据证实了1982年10月27日经原尾则公社 (柏某乙)。经公安机关勘察,该水窖 大屯加油站路段与吴某某驾驶的大货车
管理委员会及路南县林业三定工作组作 距水泥路边195厘米,窖口外侧直径70 相撞,造成乘车人毕某某受重伤的交通
出的处理决定,已将土地确权给舍色 厘米,内侧直径67厘米,水窖井盖呈半 事故,经交警认定,李某某、吴某某承
村,并提交了证人证言加以证实诉争土 掩状,水窖井口最宽处为32厘米。水窖 担同等责任,吴某某驾驶的大货车购买
地已分给了舍色村。双方对涉案土地均 编号为530126208205222XX,SC-2XX 了交强险。事发后,受害人毕某某向本
有相应的权利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 字样,标识为“中国烟草”。石林县公 院起诉,要求李某某、吴某某赔偿经济
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土地权属 安局进行了DNA勘验对比等,确定水窖 损失6万余元,审理中,本院依法追加
争议,应由相关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对 内的死者系原告柏某丙的父亲柏某乙。 赵某某、高某某的监护人及违规销售摩
裁决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据 2013年4月12日,石林县公安局作出鉴 托车的陈某某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此,县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定意见,认定柏某乙为“溺水死亡”。 县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某没有摩
管理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3年4月23日石林县公安局认为没有 托车销售相关证照,违反规定将已超过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依法作出裁 证据证实有犯罪事实发生作出“不予立 使用年限属强制报废的摩托车低价销售
定:驳回16个原告的起诉。后16个原告 案通知书”。2014年7月25日,五原告 给未成年人,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
不服提起上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以汪某某、罗某某、石林烟草公司、石 规的规定,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
理后驳回原告上诉,维持原裁定。 林烟草专卖局为被告提起赔偿诉讼,要 任。吴某某违规操作,造成交通事故,
本系列案所涉焦点问题是:当 求四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经交警确定其负事故的同等责任,驾驶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与《政府处理 县法院审理认为,石林县烟草公 员李某某,系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发
决定》发生矛盾冲突时,应当如何处理 司、石林县烟草专卖局、汪某某不属于 生交通事故,交警认定其承担同等责
的问题。在我国,土地所有制形式具有 水窖的管理人、使用人,依法不应承担 任,其民事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另
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土地处分的基础 赔偿责任。被告罗某某作为水窖的管理 赵某某、高某某作为车辆共有人也应承
权力在于行政权,无论是土地的确权或 人、使用人,水窖系生产性水窖,虽在 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因二人系未成年
土地的使用,理应由相应的政府依据行 罗某某的责任地内,但从道路到水窖要 人,其民事责任也应由其监护人承担,
政权限作出决定。本案中,无论是《土 经过地埂,尚有195厘米的距离,并有 故县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追加陈某某及
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还是《政府处理决 刺栏的保护,水窖有较重的井盖覆盖, 赵某某、高某某的监护人为被告,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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