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4 - 宣威政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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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 威 政 协 志 (1984 ~ 2014)
XUAN WEI ZHENG XIE ZHI
4.与市委、人大和政府的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人民团体、政协有关机构保持沟通联系,密切合作,
开展工作,发挥人民政协的优势;
5.负责组织安排有关教育、科技、文化、医药卫生、体育方面的调研、视察、参观考察和联谊活动,
积极为委员知情出力、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6.负责完成常委会、主席会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领导成员
(一)政协宣威市第四届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组成人员(2012 ~ 2013)
主 任:高德宏(2012.11 ~ 2013.02)
(二)政协宣威市第五届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组成人员(2013~ )
主 任:高德宏(2013.03~ )
委 员:杨 波 柴大欢 田庭洪 杨光友 沈天波 张正虎 何道普 朱发武 陈艳红(女)
李琼玉(女)
第七节 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2011 年 7 月 1 日,宣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增设机构的批复》(宣编字〔2011〕10 号)
批准增设宣威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机构规格为科(局)级。2013 年 3 月 5 日政协宣威市第五届
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一、工作职责
1.负责市政协社会法制方面的工作,制订社会法制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向政协常委会议、主席
会议报告工作;
2.根据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议提出的相关任务,联系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组织政协委员就全
市社会和法制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座谈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政协信息、大会发
言等形式,向党委、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组织提出意见建议;
3.广泛联系委员和各界人士,宣传和贯彻国家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帮助委员了解社会和法制
建设情况,做好知情明政服务,听取和反映他们对社会和法制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反映社情
民意;
4.与市委、人大和政府的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人民团体、政协有关机构保持沟通联系,密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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