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3 - 宣威政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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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组织机构
意见和建议,积极反映社情民意;
4.与市委、人大和政府的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人民团体、政协有关机构保持沟通联系,密切合作,
开展工作,发挥人民政协的优势;
5.负责组织安排有关人口、资源、环境方面的调研、视察、参观考察和联谊活动,积极为委员知
情出力、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6.负责完成常委会、主席会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领导成员
(一)政协宣威市第四届委员会人口资源和环境委员会组成人员(2011~2013)
主 任:王彩娥(女,2012.11 ~ 2013.02)
(二)政协宣威市第五届委员会人口资源和环境委员会组成人员(2013~ )
主 任:王彩娥(2013.03~ 2015.11)
委 员:宁德才 夏体飞 李 勇(彝族) 贺 宣(女) 黄劲松 沈祥斌
第六节 教科文卫体委员会
2011 年 7 月 1 日,宣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增设机构的批复》(宣编字〔2011〕10 号)
批准增设宣威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机构规格为科(局)级。2013 年 3 月 5 日政协宣威市第五届
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教科文卫体委员会。
一、工作职责
1.负责市政协科教文卫体方面的工作,制订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向政协常委会议、
主席会议报告工作;
2.根据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议提出的相关任务,联系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组织政协委员就全
市教育、科技、文化、医药卫生、体育领域的战略性、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
研究、座谈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政协信息、大会发言等形式,向党委、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
组织提出意见建议;
3.团结和联系本委员会及相关界别的委员,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在教育、科技、文化、医药卫生、
体育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做好知情明政服务,听取和反映他们对全市经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反
映社情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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