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6 - 中共禄劝县委执政纪要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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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2017 年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执政纪要年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执政纪要

                   治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县乡村医疗卫生
                   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医养结合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关于印发禄
                   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禄劝
                   彝族苗族自治县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建立健全健康扶贫工
                   作机制。三是保障资金投入。2016 年,中央、省、市共补助我县健康扶贫资金 4782.85 万元,
                   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和基础设施建设;县级财政投入 149.4 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项
                   目配套、乡村医生工资和应急医疗救助。2017 年起,县财政每年预算 2000 万元,专项用于农
                   村群众大病、慢性病医疗救助。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媒体、广播、宣传挂历、入户宣
                   传等方式,县乡村三级联动,做到健康扶贫政策进村入户,深入人心。五是严格督导考核问责。
                   把健康扶贫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认真落实健康扶贫工程“一
                   把手”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督导考核问责机制,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立项督查,定期督导考核问效,
                   县卫计局成立了 16 支督查指导组,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二)精准识别,全覆盖动态筛查因病致贫对象
                       一是明确因病致贫标准。参照“因医疗费用支出超过家庭负担能力,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
                   平降低,即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标准(2016 年为 2952 元)的”认定标准,综合考虑。
                   家庭医疗支出占家庭总收入的 50% 及以上,或者身患国家规定的 93 种重大疾病,导致家庭贫
                   困的,认定为因病致贫。二是明确因病致贫认定程序。由乡镇政府组织乡、村两级工作组(含
                   乡镇卫生院筛查医生、乡村医生)对辖区内农村患病家庭入户摸排、筛查、审核上报。县级医
                   疗专家对乡镇上报的因病致贫家庭进行筛查复审,复审后将名单返回乡镇进行公示,公示后无
                   异议的正式认定为因病致贫家庭。三是精准识别因病致贫人员。组织医务人员 6000 余人次历时
                   近 3 个月开展贫困人口疾病筛查工作,核实因病致贫家庭 5212 户 18146 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因
                   病致贫人口需大病集中救治 1128 人;农村群众患 25 种门诊慢性病 6403 人。四是开展残疾鉴定
                   全覆盖。邀请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云南省精神病院到禄劝开展残疾等级鉴定,切实解决了群
                   众往返到昆明医疗机构鉴定的困难。2016 年以来,全县共办理《残疾人证》4415 本,为残疾人
                   享受各项惠民工程提供了有效的依据。五是动态管理健康扶贫数据。建立了覆盖全部建档立卡
                   贫困人口的健康扶贫大数据库和工作台账,对因病致贫和患慢性病、重大疾病的贫困家庭实行
                   动态管理、精准救助。
                       (三)多措并举,创新群众就医优惠举措
                       一是实现“三覆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对农村贫困人
                   口实现全覆盖。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实现贫困人口
                   100%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二是推进“两倾斜”。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对农
                   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不断提高报销比例。普通门诊基本医保报销 80%,年度最高报销额
                   度提高 5 个百分点,达 420 元,28 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 85%,其中重
                   性精神病和终末期肾病门诊报销提高到 90%;贫困人口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
                   达 95%,县级医院达 85%;大病补充保险起付线由 2 万元降低至 1 万元,年度报销限额提高到
                   18.8 万元。三是做到“两加大”。加大临时救助对农村贫困人口的支持力度。对于突发重大疾病,
                   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四是实行“一窗口”。充分整合扶贫、人社、
                   民政、卫计职能,在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贫困人员住院先诊
                   疗后付费,实现“入院零押金、出院一站式”。五是筹集 2000 万元,设立大病、慢性病医疗救
                   助基金。大病专项救助,在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补偿后,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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