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0 - 中共禄劝县委执政纪要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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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执政纪要年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执政纪要
2017
(五)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
依托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平台,建立双向沟通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审计等反腐败协
调小组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及时通报、移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和案
件线索。
四、精准监督执纪,架设正风反腐高压线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扣脱贫攻坚工作中党员干部的履责、纪律、作风情况,继续深化“三
转”,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脱贫工作不精准、党员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脱贫攻坚政
策走偏受阻、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违纪,以及发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各类损害群众
利益的问题,严厉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贪污腐败问题。
(一)明确重点,保障监督执纪精准发力
新时期脱贫攻坚的总要求是“精准”,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也要求精准发力。
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全县各级纪检
监察机关牢牢抓住发现和处置问题这个核心任务,围绕“两明确、三到位、四不准”强化监督
执纪问责。“两明确”:明确“两不愁、三保障”是否落实到了每村每户;明确扶贫的责任人、
责任单位是否认真履责、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三到位”:检查精准识别是否到位,重点
检查贫困对象错评、漏评和错退等问题;检查执行政策和措施是否到位,有没有实施一户一策
的帮扶措施;检查脱贫实效是否真实等问题。“四不准”:不准挪用套取、挤占、截留、挥霍
扶贫资金;不准优亲厚友、假公济私、吃拿卡要、“雁过拔毛”,刁难群众、加重贫困户负担;
不准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不准推诿扯皮、耽误工作。同时,结合年内达到脱贫摘帽标准
的目标,把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收入达标并有持续稳定的增收项目两大块作为当前监督检
查的重中之重。
(二)利剑高悬,形成失责追责、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一方面强化干部作风整治,保障扶贫政策落实。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扣脱贫攻坚工作
中党员干部的履责、纪律、作风情况,持续加强干部纪律作风监督检查,传导压实脱贫攻坚责
任,坚决破除“庸懒散”,提振“精气神”。 严厉问责扶贫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敷衍
塞责、作风漂浮、优亲厚友、徇私舞弊等行为。突出压实村组干部和驻村帮扶人员的直接责任、
乡镇干部的主体责任、挂包单位的帮扶责任,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管政策的出台就要管政策落
实,管资金的分配就要管资金的使用和安全。另一方面“零容忍”查处腐败问题,保障项目实
施和资金安全。紧紧围绕基层干部这个重点人群、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实施这个重点问题,畅
通群众诉求渠道,综合运用民生资金监管、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脱贫攻坚大数据等平台,
加强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排查、移交和处置,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
报冒领,雁过拔毛、抢占掠夺等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全县各级纪检
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群众信访举报 107 件,处置 107 件,处置扶贫领域党员干部问题线索
49 件次,谈话函询 42 件,立案 20 件,结案 20 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33 人(其中:科级干部 5 人),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件 4 人。通报典型案例 9 期 25 起 100 人,组织免职 14 人,问责 28 件 55 人 ,
提醒谈话 105 人次。
(三)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提高监督执纪精准度
早发现、早治疗,才能有效治病救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践行运用“四种形态”
贯穿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全过程,在从严执纪中提高精准度,增强惩戒效果的震慑性,夯实“四
种形态”相互转化的基础,使挺纪在前、抓早抓小成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的常态。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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