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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开展卫生救护培训、实施备灾救灾、救护工作。1989年,组织全地区开展义务献血、募捐活
动,首次捐得现金3450元。1993年夏季,各县市遭受不同程度的冰雹、暴雨、洪涝和旱灾,地
区及各县市红十字会配合政府组织捐款、捐物,派医疗队,送医送药,救灾抗灾,扑灭疫情。
共计捐款6600余元,化肥53包,免费治病500余元;接受中国红十字总会、红十字国际联合会、
台湾、香港及省红十字会捐赠购粮款6万元,购粮分发给灾民。1995年11月17日、12月28日,地
区红十字会在毕节军分区操场举行向灾区人民送温暖、献爱心救灾物品捐赠仪式,现场受捐值
13.92万元的药品、粮食及棉被。③参与输血、献血管理工作。将地区地、县市医院列为红十字
医院,参与伤病员的救护工作。1995年初,毕节地区卫生局、地区红十字会联合成立毕节地区
整治采供血机构领导小组,要求各县市卫生局、红十字会、血站、医院严格执行一人一证和定
点采供血制度,使输血工作实现“三统一”。参与纳雍、织金、金沙、威宁县红十字会血站的
筹建工作。每年红十字纪念日,均要组织红十字纪念活动及献血活动,推动和发展毕节地区义
务和无偿献血。④组织青少年参加红十字会活动。1995年8月,毕节地区红十字会组织青少年
参加在湖北宜昌开展的海峡两岸同胞夏令营活动及铜仁开展的夏令营活动。2007年,毕节地区
部分县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红十字会上报实情后,得到中国红十字会,香港红十字会的援
助,向金沙、纳雍、威宁等县捐赠价值200余万元的救济物资。是年地区红十字会开展造血干
细胞捐献活动,6月13日,毕节市大新坊办事处青年志愿者王志鑫成功为浙江一位16岁的女孩捐
献造血干细胞,被贵州省推荐为全国道德模范先进人物候选人。2010年地区红十字会组织为青
海玉树地震灾区捐款14.56万元,为毕节地区旱灾受灾群众发放慰问金2.4万元,协调到位的救灾
物资折合人民币7.07万元,又争取到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对毕节地区抗旱捐赠资金450万元,其
中,拨发给织金红十字会150万元,300万元用于“春雨行动”解决人畜饮水问题,6.08万人受
益,是年,开展“5·8”红十字日、“6·14”世界急救日活动,共免费义诊120人,接受咨询
26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无偿献血423人,献血量8.6万毫升。
采供血管理 20世纪90年代前,区内抢救危重病人采供血,由具备一定条件及技术的县级
以上医疗单位自采自供。1991年,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毕节地区卫生局统一规划,发展全地
区采供血事业。1992年,经省卫生厅、毕节地区行政公署批准,建立毕节地区中心血站。之
后,经省卫生厅规划批准,相继建立黔西、金沙、织金、纳雍、威宁县单采血浆(血)站。
1995年,将设在县的单采血浆(血)站,划隶县卫生局管理。1996年4月,毕节地区卫生局召开
全地区输血工作会议,逐级签订责任状,以把好采供血质量关。同时,执行省卫生厅规定,毕
节地区所采血浆,全部供给卫生部成都生物制品厂,并全部运到地区中心血站储存。1997年,
举办两期培训班,学习、贯彻落实《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增强职工依法管理血液的法律意
识。是年8月,毕节地区卫生局批准建大方中心血库,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心血库采供血许
可证”,由大方县中心血库供应县医疗机构全血、成分血。是年11月,举办机器采血培训班,
培训各单采血浆(血)站人员,改手工采血为机器采血;明确规定地区中心血站负责毕节、大
方、赫章县采供血,其他县单采血浆(血)站负责本县采供血。2001年1月1日起,执行贵州省
献血条例,实行无偿献血。全地区实行县以上人民政府领导,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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