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1 - 毕节地区通志(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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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篇  烤烟  卷烟


            “大洋”系列作为优势品牌,被列为省管“六大名烟”之一。
                 流向 毕节地区的卷烟有销往省外历史,20世纪40年代创卷烟工业,即与四川、云南两省

            有购销往来;70年代卷烟工业复兴,“红玉兰”“倒天河”等牌号卷烟在四川颇有市场;80年代
            大发展,省外卷烟市场以四川为基地,逐渐向其他省市辐射。1984年销往四川、辽宁、福建、云

            南、广东等5省,1985年增加内蒙古、河北、广西,1986年再增北京市和江苏、新疆,1987年产
            品市场覆盖面增大到上海市和山西、浙江、河南、江西、山东、湖北、湖南、甘肃、青海等省,

            至此毕节卷烟流向全国21个省市(不包括本省)。在1984~1988年销售44.57万箱(不含联营产
            品)产品中,销往省外者18.79万箱,占销售总数的42.16%。1988年前省外销售每年1万~2万箱,
            最多接近3万箱,只占销售总数的25.35%~38.17%;1988年省外销售达到9.36万箱,相当于前4年

            总和,占当年销售总数1728万箱的54.1 8%,是地区内销售数4.73万箱的1.98倍,是区外省内销售
            数3.1 8万箱的2.94倍,呈面向全国趋势。在21个省市销售市场中,首推四川,1984~1988年销往

            四川省8.88万箱,占同期省外销售总量的47.21%;5年间发展曲线类似马鞍形,前两年分别为1.54
            万箱、2.52万箱,继两年降为1.02万箱、0.78万箱,1988年又复上升为3.02万箱。其次江苏,1986
            年仅500多箱,1988年发展到两万多箱,3年合计销售3.21万箱,占同期省外销售总数14.12万箱的

            22.73%。再次广西,1985年、1986年只销售约百箱,1987年增加到3000多箱,1988年逾万箱,4
            年台计1.55万箱,占省外销售总数的9.06%。再其次辽宁,从年销售1000多箱,发展到3000~4000

            箱,5年共销售1.57万箱,占省外销售总数的8.36%。其他,除甘肃两年销售9000多箱、内蒙古4年
            销售7000多箱、山西两年销售7000多箱、北京3年销售6000多箱而外,余者数量较少。

                 流向区外省内产品,数量不多,但有发展前途。1984年只销售4000多箱,1985~1987年每
            年万箱左右,1988年猛增到3.18万箱,是前4年总和的91.38%,占当年销售总数的18.43%,5年

            合计销售6.66万箱,占同期销售总数的14.94%。
                 地区内销售量呈上升趋势,从1984年2.33万箱增加到1988年4.73万箱,5年合计销售19.12万
            箱,占同期销售总数的42.90%,与同期省外销售量大体相当。

                 1991~2000年,毕节卷烟厂所生产驰、大洋、大自然、圣火、红杏、草海牌系列产品在全
            国20多个省市销售。2001年,产品主要销往四川、东北、江苏、江西、两湖、浙江、内蒙古、

            山西、河北京津、新疆、青海、宁夏、云南、广东等市场。
                 效益 毕节地区卷烟工业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以国家规定高税率寓禁于税,按照税务部门
            规定交纳税金,累计实现税收37033.65万元,成为地区财政收入支柱。

                 20世纪70年代,烟厂规模小,产量少,实现税金不多。1974年试产,税务部门扶持新生企
            业予以免税。1975~1979年,分别甲、乙、丙、丁、戊卷烟等级,按66%、66%、63%、60%、

            40%税率,交纳工商税累计214.67万元,年平均42.93万元,税额最高的1977年69.70万元,最低的
            1979年22.18万元。1981~1983年,仍然交纳工商税,1984年起以交纳产品税为主,除甲、乙两

            级卷烟税率仍按66%计征外,其余丙、丁、戊三级税率分别改为56%、50%、32%。1981~1988
            年卷烟产量翻4番,税金也基本上翻4番,8年累计实现税金36818.98万元。卷烟税收迅速增长,
            成为地区财政支柱,自1985年卷烟税收占全区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强起,逐年上升,1988年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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