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5 - 毕节地区通志(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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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篇  林业  水利


            在南屯建华山松良种基地106.66公顷。1980年赫章县林业局在海马姑乡建漆树品种园1.41公顷。
            1981~1990年,各县在县城周围建风景林150公顷。1985年,地区林科所在大方县马龙岩乡建漆

            树品种园4.67公顷,在毕节城郊营造漆树速生丰产试验林3.2公顷。1990年,赫章县水塘林场建
            华山松第一代种子园13.33公顷。1996年,地区林科所在毕节市田坝乡林场,建板栗优良品种采

            穗圃3.33公顷,板栗早实丰产试验林1.13公顷。2000年,赫章县建退耕还林工程采种基地673.33
            公顷,威宁县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华山松良种基地42.64公顷,毕节市建核桃良种基地56公

            顷。2003年,威宁县建种苗工程华山松采种基地3345.33公顷。
                 退耕还林 退耕还林,在自然坡度>25°的耕地进行。1979~1985年全地区第二次土壤普
            查,>25°的耕地20.94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19.5%,其中35°以上的有6.05万公顷。1980

            年,赫章县在野马川区独山、山脚公社进行退耕还林试点,两公社应退耕569.33公顷,当年退
            耕还林377.9公顷。1982年夏,中共毕节地委召开县委书记、县长会议,讨论控制水土流失的对

            策,决定把退耕还林作为控制水土流失的一项重大措施。1983年冬~1984年春,全地区组织370
            人的工作队,在2600公顷土地上开展19个退耕还林试验点。1985年,中共毕节地委决定对退耕
            还林1公顷的农户,返销粮562.5千克、补助1125元。是年,全地区退耕5.1万公顷,还林2.84万公

            顷。1986年,全地区退耕还林2.05万公顷。此后,因钱粮补贴不能持续,退耕还林暂停,少数已
            退耕地方出现复耕。2000~2005年,全地区在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完成退耕地造林7.73万

            公顷。2011年,退耕还林荒山造林0.64万公顷。
























                                                织金普翁乡退耕还林工程区

                 “四旁”植树和义务植树 民国时期的20世纪30年代,毕节县清毕公路城街口至头步桥段
            种植行道树,树种为梓树;毕节、威宁开始在川滇东路种植行道树,树种为梓树、楸树、垂

            柳、滇杨。40年代,毕节县在清毕公路毕节县新植梓树1万余株,补植刺槐6420株;大定县、
            黔西县在清毕公路县境内植行道树3.29万株、3.78万株,种滇杨、垂柳、白杨、桦木等。至1946

            年,两县完成清毕公路行道树种植任务。黔西县还种植县城行道树2000株,赫章县种植川滇东
            路行道树1.5万株。1950年,金沙县义务植树6万株。1958年,中共毕节地委号召在宅旁、村旁、
            路旁、水旁(以下称四旁)植树。次年,全专区完成四旁植树1130万株。此后每年都完成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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