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 - 毕节地区通志(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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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篇 农 业
第一章 农业管理与农业区划
毕节地区的农业生产历史悠久,按农业地域分异规律,科学地划分农业区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成立后才开始的。在农业资源调查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条件、农业资
源和农业生产特点,按照区内相似性与区间差异性和保持一定行政区界完整性的原则,把全地
区一定地域范围划分为若干不同类型和等级的农业区域,并分析研究各农业区的农业生产条
件、特点、布局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指明各农业区的生产发展方向及其建设途径。农业区划既
是对农业空间分布的一种科学分类方法,又是实现农业合理布局和制定农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手
段和依据,是科学地指导农业生产,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工作。
第一节 农业管理机构
行政机构 1949年12月,建立毕节专员公署建设科,管理农业事业。历任正副科长:赵金
阶、杜友新、程郅平、黄家俊、刘公义。1957年撤销农林科,成立农林水利局。局长邵之道,
副局长邵金、王德章。1959年撤销农林水利局,成立农业局。历任正副局长邵之道、刘福永、
王德章、仝昶、吴厚磊、刘福永、周德影、安启崇。1967年5月,毕节地区农业局革命委员会成
立,1968年6月改为毕节地区农业局革委会。革委正副主任为李满枝、陈新民。1970年4月,改
为毕节地区革命委员会农业局。历任正副局长刘福永、李汉亭、管绍周、周德影、仝昶、赵世
俊、龙德渊、刘锡荣、李金泉。1979年1月,地革委农业局更名为毕节地区农业局。历任正副
局长刘光禹、齐肇熙、周德影、仝昶、赵世俊、龙德渊、刘锡荣、李金泉、王绪才、王宗祥。
1983年10月,地区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合并为毕节地区农牧林业局,1984年8月,撤销地区
农牧林业局,成立毕节地区农牧渔业局。历任正副局长齐肇熙、杨继红、张以盛、孙仁培、张
志侠、李德辉、解德蕴(女)、杨恒友、陈烈耀、凌晓玲(女)。1996年6月,毕节地区农牧
渔业局更名为毕节地区农业局至2010年。历任正副局长杨继红、陈烈耀、王炳荣、卢林、黄光
江、李敬丹、付业春、杨恒友、凌小玲(女)、钟声、谢定敏(女)、胡元航、杨爽、王嵩。
2010年,设立地区农业委员会,为地区行署工作部门。地区农业委员会(地委农工委)设
办公室、调查研究、法制科、发展计划科、特色农业基地办公室、科技教育科、市场与经济信
息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业生态与农村能源科、粮油作物发展科、农业企业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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