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9 - 毕节地区通志(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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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中国共产党毕节地方组织
易才学的事迹,给全专区各界群众极大鼓舞。
土地改革 1950年6月,国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中共毕节地委在全专区
实行减租退押的基础上,派出以地委宣传部长陈健吾领队的专区土改工作队,到毕节县朱昌区
帮助进行土改,省委副书记徐运北亲临朱昌指导。1951年4月,毕节地委召开地、县、区干部
土改工作会议,要求在先搞试点的基础上,从是年6月开始,到1952年冬,全专区分4批进行土
地改革。土改大致分两步走:第一步,在完成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征粮任务的前提下,
组织乡镇武装,开展广泛的诉苦运动,激发农民的阶级觉悟,认清谁养活谁的道理。然后,对
地主在经济上清算退赔,在政治上揭发批斗。第二步转入土改。首先宣传土改法;其次按照依
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的阶级路线,划分阶级成分,进行三榜定案;再其次是进行查
田评产,将没收征收土地与人口拟定试分方案,留下公用、机动土后,按田土好坏搭配分配到
户;最后,召开庆祝大会,颁发土地证。
1948年毕节专区土改前土地占有情况统计表
单位:户、%、万亩、亩
阶层 户数 占 土地 占 每户平均土地
合计 559428 100 663.6 100 11.1
地主 31274 5.2 319.3 48.1 102
富农 18026 3 53.5 8.1 29.6
中农 207492 34.6 169.5 25.6 9.5
贫雇农 330648 55.2 81.2 12.2 2.5
其他 11988 2 3.1 0.5 2.5
公田 37 5.5
1952年毕节专区土改后土地占有情况统计表
单位:户、%、万亩、亩
户数 土地 每户平均
阶层
数目 占 数目 占 土地
合计 623940 100 704.5 100 11.3
地主 31224 5 29.7 4.2 9.5
富农 18684 3 27.4 3.9 14.1
中农 306344 49.1 340.8 48.4 10.3
贫雇农 259623 41.6 567.5 37.9 1.9
其他 8015 1.3 1.5 0.2
公田 37 5
农场 37.5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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