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6 - 易门执政纪要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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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中共易门县委执政纪要
三、解决制度不配套的问题
1.已采取的措施。一是制定出台《易门县谈话函询工作暂行规定》《易门县纪委监察局问
责工作暂行规定》《易门县问责事项审核工作暂行规定》等制度措施,从“四必谈”“四到
位”“四规范”对谈话函询工作进一步做了严格的规范,明确了相关委室的工作职责及流程,
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快处快结。
2.下步工作措施。一是抓好《易门县谈话函询工作暂行规定》《易门县纪委监察局问责工
作暂行规定》等规定在适用过程中的情况收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作出调整完善,更好服务
于“四种形态”实践运用。二是做好约谈制度、述职述廉制度等有关实践“四种形态”应用的
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为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提供制度保障。
四、解决方式转变不到位的问题
1.已采取的措施。一是大量采用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摒弃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旧观
念,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真正体现挺纪在前。全年完成市纪委下达的谈话函询处置方式
不少于70%的要求。二是完善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线索移送机制。加强和法院、检察、公安、
交警、审计、财政、安监等单位沟通协作,拓宽发现违纪线索渠道,从中发现涉及党员干部
和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三是完善纪委常委挂钩联系乡镇(街道)总承包工作,加强对乡镇
(街道)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积极探索乡镇(街道)纪律审查工作的新思路、新办
法、新机制,坚持“抓指导、严责任、拓案源”三项原则,解决乡镇(街道)纪(工)委“零
受理”“零处置”等问题,发挥纪律审查主力军作用。
2.下步工作措施。一是加大培训力度,为转变执纪理念和方式提供有力支持。特别是在如
何应用谈话函询这一处置方式、如何对信访件处置“清零”、如何划分“轻处分”和“重处
分”、如何从查办大案要案向抓早抓小抓苗头抓经常转变等方面适时开展培训和指导。二是
加大和组织人事部门协调沟通力度,解决好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之间的衔接。三是加强对乡镇
(街道)、部门纪检监察干部指导,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的转变执纪理念和方式提供
有力支持。
五、解决履职担当不到位的问题
1.已采取的措施。一是把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作为纪委干部职工例会、全
县纪检监察工作会的重要内容,做到常讲必讲的内容,让大家明白在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
态”工作含义和重要政治意义。二是出台《易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和《易门
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
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三是制定《易门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各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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