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9 - 易门执政纪要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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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决策



                     责任领导:马春明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 任 人:袁 清
                     参与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纪委(监察局)、县属部门党组织。
                     (四)驰而不息改进作风,增添争先创优的动力源泉
                     76.严格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定
                 不移整治“四风”,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努力打造一支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
                 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

                     责任领导:俞 琴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责 任 人:施立生
                     参与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属部门党组织。
                     77.坚决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不勤、为官不正、为官乱为,严肃整治“庸懒散漂”“中梗
                 阻”,着力解决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的问题。
                     责任领导:马春明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俞 琴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张庆春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
                     责 任 人:施立生、袁 清、石兆宏
                     参与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属部门党组织。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78.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

                 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构建更加严密的责任落实链条。
                     责任领导:俞 琴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
                     责 任 人:施立生,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
                     参与单位:县属部门党组织。
                     79.坚决贯彻执行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
                 委相关规定,深入推进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党员
                 意识、党章党规意识,知敬畏、守底线,不越界、不逾规,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责任领导:俞 琴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责 任 人:施立生
                     参与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属部门党组织。
                     80.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全面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牵头领导:俞 琴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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