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1 -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执政纪要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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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部门工作


             类媒体定期座谈、主动邀访、互通信息,建立了良好的共建关系;针对重大新闻事件,及时启动应急
             预案,主动引导媒体正面、客观宣传,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2017年接待中央、省、市各界媒体100
             余批(次),接待采访200余人(次),及时妥善处置白石江街道保度社区违章建筑拆除、东山镇水井

             修路拖欠工程款、三宝街道雷家庄小学疑似食物中毒、潇湘街道红庙社区新村建设围堵高速公路、茨
             营哈马寨砍伐杜鹃花、金缘诚非法集资诈骗、南宁街道、寥廓街道执法队员不文明执法等网络舆情,
             澄清了是非,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三、优化创建载体,着力深化精神文明建设

                  (一)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启动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
             区长为第一副组长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下设10个工作组,分别负责各项创建工作的落实和
             督查;下发《关于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的通知》,进一步分解细化创建任务,
             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抓督办,分管领导具体抓、抓落实的创建机制,

             确保创建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全区印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
             知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问卷调查》等各类宣传资料50万余份,精心设计制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宣
             传画册,利用城区建筑、公园、围栏、单位宣传墙等载体,营造浓厚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氛围,区属
             33家学校800多名老师放弃暑假参与墙体彩绘工作,完成墙体彩绘4万多平方米;2017年,圆满完成各
             项创建任务,取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
                  (二)深入推进文明单位(村、社区)创建提升工作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打造主题院落、广场3个,2017年11月8日在龙潭公园
             举行揭牌仪式。巩固提升2个全国文明单位(村)创建成果,全力做好全国文明单位(村)复查工作,

             顺利通过测评,待中央文明委命名表彰;对31个省级文明单位(小城镇、村、社区)2016年度文明创
             建工作进行复核;开展市级文明单位(村、社区)创建工作,37个单位(村、社区)通过市文明委测
             评,待命名表彰,27个单位(村)申报区级文明单位(村、社区),经考评,20个文明单位达到验收
             标准,待命名表彰;加大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力度,下发《关于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实施村镇文化建
             设工程的通知》,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主题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曲靖市公民基
             本道德规范、传统文化、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移风易俗、提升人居环境工程等八个方面对村镇文
             化建设进行规范,相关镇(街道)认真组织实施。
                  (三)积极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开展第四届麒麟区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从138名先进性强、群众认可度高的道德模范候选人中评
             选出19名道德模范,11名提名奖,区委、区政府下发《关于表彰第四届麒麟区道德模范的决定》,

             并在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上表彰。推荐10人参加第五届曲靖市道德模范评选,3人获道德模范
             称号、2人获提名奖称号,其中1人被表彰为第五届云南省孝老爱亲道德模范提名奖。
                  (四)组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启动麒麟区第一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印发《麒麟区文明家庭评选表彰办法》《关于评选推荐第
             一届麒麟区文明家庭的通知》,组织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开展申报活动。自5月开展以来,按
             照基层推荐、初评、综合评审、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步骤进行,共收到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
             上报97个文明家庭材料。经过初审,挑选出46个候选家庭,经领导小组认真评选,确定24户家庭作为

             “麒麟区第一届文明家庭”予以表彰,并推荐9户家庭作为市级文明家庭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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