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6 - 中共澄江县委执政纪要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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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澄江县委执政纪要 2016
容,做到协商议题与协商形式相匹配。
(十七)协商活动的组织
根据县委批准的协商计划和县委、县政府临时提出的协商议题,政协要加强与党政部
门及人民团体的沟通协调,研究制定协商工作方案。坚持把协商前调研作为开展协商的必经
程序,及时组织委员和有关专家深入开展调研,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政协组织实施
协商活动,要提前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函,告知协商内容、参加人员等事宜。按照
相关协商会议规程组织召开专门协商会议。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出
席政协组织的协商活动,就相关问题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建立协商互动交流机制,增加即
席发言和互动交流环节。坚持体谅包容、求同存异,尊重和包容社会各界的利益诉求,允许
不同思想观点在政协交流、交锋、交融,充分运用好政协的话语权和影响力,通过发言、讨
论、提问、解答等环节把政协协商引向深入。
(十八)协商成果的报送
政协要综合整理协商活动形成的意见建议,根据协商议题将协商成果以建议案、政协党
组报告、大会发言专报、专项建议、政协信息、社情民意动态等形式,及时报送县委、县政
府以及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十九)协商成果的采纳、落实和反馈
县委、县政府制定协商成果采纳、运用和反馈制度。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专题协
商会等会议协商形成的意见建议,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要亲自阅批。其他经政协协商形成
的意见建议,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处理,重要的协商成果要列入县委常委会
议或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办理落实意见。建立健全县委、县政府在政协
全会、常委会议通报政协协商成果办理落实情况制度。协商后形成的视察报告、调研报告、
提案等成果,党政领导同志做出批示的,要及时告知政协办公室;对领导同志要求有关部门
落实的,要将落实情况抄送政协办公室。
(二十)协商成果转化落实的督办
建立完善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督办政协协商重要意见建议的制度。县督查工作室要
将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政协协商意见建议办理的相关批示纳入督查事项,认真组织督
查,对参与政协协商活动以及落实、反馈协商成果的督查情况,及时报送县委、县政府。政
协要通过专题报告、政协信息、新闻报道、情况通报等途径推动协商成果转化落实,对县
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吸纳政协协商意见建议的情况,政协相关委室要通过视察、调研、座
谈、走访等方式进行跟踪问效。
五、加强人民政协制度建设
(二十一)研究制定规范政治协商具体意见
加强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把政治协商作为重要环节纳入决策程序,积极探索完善政治协
商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适时制定《政治协商规程》,充分发挥县委在政治协商中的领导地
位和主导作用,明确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协在政治协商中的职责。
(二十二)适时制定民主监督的专项规定
推进民主监督理论研究,总结推广专题民主监督、民主评议的有效做法,逐步完善民主
监督的组织领导、权益保障、知情反馈、沟通协调机制。重视发挥协商会议、视察、提案、
建议案、专题调研、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委员举报在民主监督中的作用。政协
的协商活动要增加民主监督的内容,加大民主监督力度。政协应开展监督性的视察和专题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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