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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年鉴 2017
人民生活 【城镇居民经济收支】 龙陵县城镇家庭人均总
收入2.77万元,比上年增长7.8%;人均可支配收入
【社会从业人员】 2016年,龙陵县全社会从业人 23 776元,增长7.8%。城镇家庭人均总支出2.72万
员191 984人,增长2.6%,占全县总人口的64%。 元,增长1.9%,其中人均消费支出1.82万元,增长
其中城镇单位从业人员20 156人(含私营单位), 9%。人均消费支出中,食品烟酒支出占27.8%,衣
占全县从业人口的10.5%;城镇个体劳动者12 592 着支出占6.4%,居住支出占24.9%,生活用品及服
人,占全县从业人口的6.6%;乡村从业人员159 236 务支出占5.6%,医疗保健支出占6.0%,交通和通讯
人,占全县从业人口的83%。全县城镇单位从业 支出占17.4%,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占10.3%,其
人员19 389人(不含私营单位),增长6.3%。全 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占1.6%。
社会从业人员中按单位性质分:企业单位从业人
员11 449人,占6%;事业单位5 633人,占2.9%; 【农村居民经济收支】 龙陵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
机关单位3 008人,占1.6%;其他从业人员171 896 配收入8 841元,比上年增长11.2%;全县农民人均
人,占89.5%。按行业分:农、林、牧、渔业单位 总支出20 752元,比上年增长43.7%。总支出中,家
从业人员132 339人,占69%;工业20 346人,占 庭经营费用支出占48.1%,生活消费支出占33.8%,
10.6%;建筑业4 990人,占2.6%;交通运输、仓 转移性支出占0.9%,其他支出占17.2%。
储和邮政业4 488人,占2.3%;批发和零售业3 986
人,占2.1%;住宿和餐饮业1 910人,占1%;金融 【农村居民消费结构】 龙陵县农民年人均生活费
业216人,占0.1%;房地产业196人,占0.1%;卫生 支出7 010元,比上年增长9.2%。其中食品消费支出
和社会工作1 027人,占0.5%;科学研究、技术服务 占31.1%,衣着消费支出占4.7%,居住消费支出占
业131人,占0.1%;教育3 640人,占1.9%;公共管 13.0%,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占7.6%,医疗保健消
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 484人,占1.8%;其他从 费支出占12.5%,交通与通讯消费支出占17.9%,文
业人员15 231人,占7.9%。 化、教育、娱乐消费支出占12.7%,其他商品和服
务消费支出占0.5%。
【职工工资】 全年累计发放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
动报酬10.6亿元(不含私营),增长19.2%。按经 【农村食品消费】 龙陵县农民人均粮食消费量93
济类型分:国有经济单位53 418万元,集体经济单 千克,蔬菜及菜制品42千克,油脂类4.1千克,肉禽
位991万元,其他经济单位51 543万元。按单位性质 及其制品36千克,蛋类及蛋制品4.1千克,酒5.7千
分:企业单位53 292万元,事业单位34 185万元, 克,水果类22.7千克。
机关单位18 475万元。全县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撰稿:李金山)
57 535元,增长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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