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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年鉴 2017
准按每人每年2 450元执行,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 【社会事务管理】 组织县殡葬改革筹备小组相关
保障金10 836.6万元。保障对象比2015年减少4 454 人员赴保山、大理、红河、玉溪等地实地考察学
人,减少7.14%,保障金额比2015年的10 350.45万 习,组织县级领导、县直单位主要领导、各乡镇领
元增加486.15万元,增长4.7%。 导班子、乡镇直单位负责人、村组干部650余人分
批次赴县外考察学习,及时出台《龙陵县殡葬改革
【五保供养】 全县共有城乡特困人员2 127人, 实施意见》等殡葬改革政策系列文件,11月1日全
全年发放五保供养金872.7万元。供养标准在8月份 县殡葬改革工作正式启动。同时,全县殡葬改革基
进行了调整,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农 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县殡仪馆建成试运作,县城
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 中心经营性公墓建成墓穴1 000余个,可满足社会
104元/人·月,分别调整为510元/人·月、420元/ 需求;龙山镇公益性公墓已开工,镇安镇已完成征
人·月、600元/人·月。 地,龙江乡、腊勐镇已完成规划,其他乡镇完成选
址,整体建设正在稳步推进。
【城乡医疗救助】 全年实施城乡城市医疗救助
87 791人次,发放救助资金 【区划地名】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象达、腊勐
1 490.11万元,比2015年的78 635人次增9 156人 两乡组织机构变更等相关工作,象达、腊勐两乡撤
次,增长11.6%,救助资金比2015年的1 313.97万元 乡设镇各项工作已圆满完成;完成“腾龙线”联
增长176.14万元,增长13.4%。 检工作;在2011年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县的
基础上,深入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补更)
【流浪乞讨救助】 全年共救助社会流浪乞讨人员 工作,进一步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地
272人次,支付临时救助金6.9万元。 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2016年,录入地名目录
3 233条,完成地名登记表3 233张,乡镇审核2 388
【孤残儿童】 全县共有102名孤儿,发放基本生 张,采集照片3 185张、地名位置信息经纬度3 261
活费124.94万元。 条、图解1 110条,外业实地采集2 151条,绘制工
作草图121幅,完成龙陵县地名志、行政区划图初
【福利彩票发行】 共完成福利彩票销售4 185万 稿审核工作。
元,其中,电脑彩票882万元,视频彩票3 999万元。
【基层政权建设】 全县121个村(社区)顺利选
【福彩助学活动】 资助家庭困难大学生34名,6.8 举产生了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116个
万元,每人一次性资助人民币2 000元。 村产生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产生村(社区)
“两委”成员1 313名(含交叉266名),实现党总
【社会组织管理】 全县共有社会组织75个,其 支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33个村(社
中,社会团体6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0个,参加年 区),占27.2%。推选产生村(居)民代表3 768
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单位75个,参检率100%。 名,大学生村官进村“两委”班子11名。村务公开
和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制度更为健
【收养登记】 改善“三孤”人员的生活,落实孤 全,公开内容更加具体;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进一
儿养育标准,拓宽收养渠道,规范家庭寄养。2016 步理顺,村“三委”关系更加融洽;小乡干部定期
年依法办理收养登记12件。 生活补助资金审核发放工作全面落实,全县共发放
小乡干部定期生活补助金163人54.12万元。
【婚姻登记】 全县10个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1 363对,离婚登记210对,补办234对,办理边民婚 【退伍士兵安置】 完成2015年冬季退役士兵59人
姻登记49对。 接收安置任务。其中,安排就业4名,自主就业53
名,自谋职业2名,发放安置经费104.9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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