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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职能履行

第二章 政协宣威市(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

      政协宣威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本届市(县)政协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会主持
政协宣威市(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政协宣威市(县)委员会的职权,处理
政协的重要工作。政协宣威市(县)委员会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常务委
员会会议的主要任务:一是讨论决定政协宣威市(县)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会务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必要时做出决议;二是协商讨论中共宣威市(县)委、市(县)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以及群众生活中普
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听取中共宣威市(县)委、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涉及全市(县)重
要工作情况的报告或说明,并进行协商讨论,提出建议和意见;三是审查重要的建议案、视察报告、专
题调研报告、提案和其他重要报告;四是审议专门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五是审议提交政协宣威市(县)
委员会全体会议的文件;六是审议决定市(县)政协的机构调整和人事任免。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
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对各届常委会举行的会议,本章按届次依次记述。

      政协宣威市(县)委员会自于 1984 年 8 月成立至 2014 年 12 月 30 年间,召开了九届 117 次常务
委员会会议。

          第一节 政协宣威县第一届常务委员会会议

      本届常务委员会共召开 9 次会议。
      第一次常委会议,1984 年 8 月 19 日在宣威召开。
      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宣威县第一届委员会关于组建工作组的决定》。决定建立工
业交通组、财贸金融组、科技教育组、文体卫生组、农林水电组、民族宗教组、文史资料组七个工作
组开展工作。
      第二次常委会议,1984 年 8 月 21 日在宣威召开。
      会议学习了省委统战、政协工作会议文件,传达了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后工作。
      第三次常委会议,1984 年 12 月 18 日在宣威召开。
      会议组织常务委员进行了参观学习;贯彻了县党代会精神,学习了省有关领导讲话;研究部署了
围绕宣威经济建设中心进行咨询服务、围绕两个文明建设做贡献的各项工作、讨论了各工作组的工作。
通过了《关于取消温德聪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第四次常委会议,1985 年 5 月 20 日在宣威召开。
      会议主要议程有三项:一是增补政协委员;二是政协二次全会的会议安排;三是讨论政协二次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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