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0 - 中共禄劝县委执政纪要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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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执政纪要年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执政纪要
2017
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加强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公益保护主体的沟通协作,做好线索摸排、调
查取证、法律政策适用、诉前检察建议程序等各项基础性工作,积极争取各方理解支持,凝聚
起履行好公益诉讼职责的思想基础和动力源泉。根据高检院、省院、市院相关文件及工作会议
的要求,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督促县国土局履行职责的公益诉讼案件,昆明铁路运输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支持我院全部诉讼请求;在市、县两级人大代表的监督下,我院对县城管
局发出检察建议,县城旧县大桥旁绿化带内的违法建筑被依法拆除,顺应了群众的期盼和诉求。
积极回应百姓关注,深入到全县各乡镇和部分执法单位,做好公益诉讼宣传工作,为检察公益
诉讼工作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创新未检工作模式。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我院转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理念,实行捕、
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坚持“寓教于审、寓教于诉”,发挥审讯教育的特殊作用;坚持家庭、
学校、社会共建,办理案件与预防工作同步并举;坚持送法到校园,以“送法进校园、护航未
成年人成长”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为载体分别到县一中等五所中学开展法制讲座,取得了良好的
效果。对涉罪未成年人和被害人采取了双向保护和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检察制度,
彰显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人文关怀,最大限度教育和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二、依法履行反贪反渎职能,坚持惩防并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贯彻惩防并举的工作方针,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惩治和预防力度,标本兼治,着力推进“侦
防一体化”升级发展,构筑公正廉洁的司法防线。
(一)严厉查处职务犯罪。保持反腐高压态势,认真总结新时期职务犯罪的新特点和新规
律。2017 年,我院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 15 件 18 人,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 12 件 13 人,
渎职侵权案件 3 件 5 人,大要案 4 件 4 人,涉案人员中正科级 1 人、副科级 1 人、主任科员 2 人,
案件查办人数同比上升 44.4%,案件查办数为历年之最,其中查办了钱某某受贿、挪用公款案、
皮某某贪污、受贿案、王某某贪污扶贫款案、周某某贪污民政救济资金案等一批在本地有影响、
有震撼的重大案件。成功劝返一名潜逃长达 15 年之久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全年查办案件
涉案金额总数达 305 万元,挽回国家经济损失 150 余万元。
(二)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完善全县工程项目、涉农涉惠等领域的预防基础信息,深入开
展警示教育、预防宣传、预防咨询、行贿档案查询工作。一是在我院查办的 15 件职务犯罪案件
中选取典型案例开展了职务犯罪案件预防调查、犯罪分析,针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开展专
项预防工作,并对涉案单位在工作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和不足提出检察建议。二是全年开展招投
标项目行受贿档案查询 175 件,为我县扶贫攻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保驾护航。三是坚持“标本
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原则,充分利用预防职务犯罪行业预防、专项预防的
优势,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做到“一案一析一议”,立案侦查同时,同步
开展案例分析,结合办案和扶贫政策宣传深入开展预防教育和法制宣传活动。
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法治理念,促进严格公正执法
我院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
法律权威。
2017 年,我院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不断
加强;对侦查活动中的不规范情形,提出书面纠正 20 件次;刑事审判监督平稳开展,对认为确
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 2 件;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效果突出,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
动违法情形 3 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 12 件;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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