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 - 会泽县“8·03”抗震救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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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抗震救灾志
四、重建规划
地震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县
委、县政府在全力抓好抗震救灾的同时,克服地震灾害所带来的伤痛,紧紧抓住“灾后恢复重建”这
一重点,带领县乡村三级和相关单位部门认真核实灾情,并针对灾损情况和后续发展需要制定《鲁甸
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实施方案》,并及时向市、省、国务院逐级报批。
2014年11月6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印发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之后,省、
市相继下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曲
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鲁甸6.5级地震会泽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批复,会泽灾
区共规划实施居民住房、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灾害防治、生态建设6大工程
20大类66大项745个项目,总投资43.1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6.48亿元,争取国家部委资金
3.03亿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1.71亿元,省级部门预算内整合资金3.11亿元,市县财政专项资金8545万
元,自筹资金2.34亿元,银行贷款3.88亿元,社会捐赠1.71亿元。
在恢复重建中,按省市的要求,本着对灾区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在
规划理念上,努力体现“五大发展”理念要求,强调灾后恢复重建不是简单地“克隆”复制,而是功
能的完善、结构的优化、特色的彰显,是更高起点的建设、更高水平的发展。结合会泽实际,先后5
次对恢复重建总体规划进行优化调整,最终确定实施的项目为266个,规划总投资28.53亿元,将恢复
重建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保护生态和脱贫攻坚相结合,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
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相联动,确保生活与生产、当前与长远、物质与精神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恢复重建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获国务院批复后,会泽县直面诸多困难和挑战,齐心协力、顽强拼
搏、攻坚克难,迅速启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重建过程中,各级各部门坚持因地制宜、科学高效、突
出重点,采取高效措施强力推进。
2014年8月20日,会泽县结合恢复重建工作实际,调整充实“8·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
小组和指挥部,并按职责下设1室12个工作组,分头开展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相关工作。严格落实“县
级领导包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包村联点(集中安置点)、受灾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包村、
村三委班子成员包组、村民小组长和几大员包户”的包保责任制,全县共安排32名县处级领导、38
家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联系领导、116名科级领导包保14个受灾乡(镇、街道),构筑起1个乡
(镇、街道)有1名厅级领导和1名处级领导、1个村有1名科级领导担任组长的包保工作组,带领全县
广大干部职工迅速将重心从抗震救灾转移到恢复重建工作上来,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人员落实到
位、职责明确到位、制度建立到位、监督管理到位。
抽调17名专业技术人员派驻14个受灾乡(镇、街道)开展技术指导工作,县住建局质监站抽出6
人常驻纸厂乡、迤车镇2个重灾区负责安全质量监管;严格实行招投标管理制度、项目公示制度、监
理制度、建设合同制度、法人责任制度等,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成立物资监管组深入灾区对建材物资
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欺行霸市、随意涨价、囤积物资等扰乱物资供应市场的不良行为,确保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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