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3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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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篇 文 化
差转台增多。此期间,地区广播电视局多次召开有关厂矿、企业电视差转台负责人会议,传授
技术,交流经验,加强管理。1986年,地区广播电视局拟定《关于1986年度县级小功率调频电
视差转台评比工作的安排意见》,开展电视转播技术考评。1987年5月,黔西、金沙、纳雍县
电视转播台分别获地区电视转播技术考评一、二、三等奖,黔西县电视转播台获全省小功率电
视转播台先进单位奖。1988年5月,地区广播电视局制定实施卫星电视地面接收站、闭路电视
申报、安装及管理意见。1991年12月,地区广播电视局组织考评组交叉考评各县广播站、电视
转播台技术维护管理。经考评,织金、大方、金沙县名列全地区广电维管工作一、二、三名。
1993年,金沙、织金、大方县台、站被评为全地区小功率台和县以上中功率调频电视转播台管
理工作先进单位,地区中波转播台连续3年被省广播电视厅评为安全优质播出先进单位,获一等
奖。1997年9月,贵州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毕节地区办事处、地区广播电视局制发《关于
加强广播电视系统无线台(站)管理的通知》,对频率指配、设置无线电台(站)报批程序、
办理电台执照、完善健全设台手续和缴纳频率占用费等作出具体规定。是年12月,经省广播电
视厅审核,纳雍县电视管理站、黔西县广安有线电视器材经营部、织金县广播电视服务部、大
方县广播电视站、金沙县广播电视服务部、毕节市广播电视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毕节有线电视
台(筹)、毕节地区声威广播电视维修中心为符合条件的有线电视设计安装单位。
2000年10月17日,地区广播电视局制发《毕节地区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管理制度》,明确
村村通广播电视设备产权属投资者所有,县以上各级广播电视局代表国家广播电视职能部门拥
有前端设备及其投入设备的产权,乡村只有使用和管理权。规定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实行分级
管理,上级业务部门对下一级的工作负有帮助、督促和指导的责任。地区广播电视局负责考核
各县市广电局管理工作,各县市广播电视局管理和服务功能延伸至村级;地区及县市广播电
视部门对乡镇、村广播电视维护管理人员负有业务培训责任和义务。县市广播电视局帮助乡
镇、村制定电视广播操作规程和值班日志、节日播放制度和网络维修、机房收费管理制度。
2002年7月6日,地委宣传部、地区广播电视局联合制发《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市(地、
州)、县(市)广播电视机构职能转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意见》,调整毕节电视台自办频
道数量,将自办节目频道压缩为1套。毕节电视台开办1个公共频道,使用毕节电视台台标
和呼号,采用有线方式传输。调整各县市广播电视台(站)自办电视节目频道播出时段,并
相应调整县市电视台的播出频调。各级台(站)可在各自对应的公共频道中预留时段内插播
当地新闻和其他类专题节目,插播有本地特色的文艺节目以及广告;不得插播影视剧、谈话
类、竞猜类非本地特色的文艺节目,其他时间须完整转播省、地电视台公共频道节目。规定
贵州电视台在公共频道预留给县市广播电视台的插播时段定为每日2次,白天12:10~12:50,晚
上20:00~20:40;地区电视台在公共频道预留给毕节市新闻播出时段为每日2次,分别安排在白
天1次,晚上1次,每次40分钟。
二 宣传管理
20世纪50年代初,专、县收音站分别由地县委宣传部管理。1956年后,各县广播站根据不
同时期的报道中心、宣传要点,拟成报道提纲由县委宣传部审阅后印发执行,自办节目的重要
稿件经县委宣传部审查后方能播出。1966年5月后开展“文化大革命”,有线广播一度成为派
性纷争的工具,中共地县委对有线广播的宣传管理失控。1969年,各县广播站工作逐渐恢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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