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7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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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篇 文 化
方面的情况和经验;3版为综合版,在刊发政治、文化、军事、政法等内容的同时,不定期地刊
发文艺作品。1953年底,遵照中共贵州省委关于撤销专区一级报刊的指示而停刊。
2.《新毕节报》。其前身为毕节城区群众组织于1967年初创办的《捍红报》,4开铅印,周2
期,间出号外,内部发行。1967年3月29日,更名《新毕节报》,成为地革委机关报,主要刊发
区内外“文化大革命”的情况和地革委工作部署。1969年底停办。
3.《毕节日报》。(1)办报宗旨。1984年6月14日和9月6日,中共毕节地委宣传部向中共毕
节地委呈报《关于建议创办〈毕节报〉的点滴认识》,提出《毕节报》办报宗旨:坚持四项基
本原则,密切联系实际,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
针和政策,宣传毕节地区两个文明建设的新成就、新经验和新人新事。1985年6月2日,中共毕
节地委向省委呈报《关于创办〈毕节报〉的报告》,提出《毕节报》的办报方针和目的是大力
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党的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现代科学技术,表彰先
进人物,传播先进经验,动员、组织全地区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一致,同
心同德,克服困难,开拓前进,为实现党在新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总目标,为振兴毕节经
济、最终摆脱“干人”地位而顽强奋斗。
(2)编辑方针及原则。《毕节报》的编辑方针是:立足毕节,宣传毕节,认识毕节,开
发毕节,为振兴毕节经济服务。在用稿上,坚持以发地方新闻为主,新闻性稿件,一般占每期
用稿量的60%以上;需用的新华社电讯稿,一般经过改编;有针对性地选择采用区外稿。其用
稿标准是:应是某一战线的新成绩、新创造、新纪录、新发现;应是现实生活中的新情况、新
动向、新问题、新经验;应是富有时代精神的新人新事新风尚;应是广大干部群众的呼声、
意见和要求;应具有新闻性、知识性、趣味性,报道必须真实。根据以上标准,毕节报社编委
会要求每个采编人员认真审视每一篇来稿,精编每一篇稿件,把每一个错误消灭在出刊之前;
依质取稿,不用关系稿和人情稿;不乱约稿,若需约稿,事前得经编辑部讨论决定。凡打印或
复印稿件,一律不用;对言论稿和文艺稿,慎重采用,且比例不宜过大。在用稿上,做到报道
中心与报道面平衡,在突出报道现实生活中重大问题的同时,对群众关心的其他问题也注意报
道,以扩大报道面,拓宽报道领域;报道内容之间平衡,在突出经济报道的同时,兼顾文化、
教育、卫生、体育、政法、军事方面的报道;新闻稿同非新闻稿之间平衡,在突出新闻稿的同
时,对文艺稿、科普和介绍地方风貌、风土人情、风景名胜、文物古迹方面的文章,亦注意刊
发;县与县、部门与部门和单位与单位之间平衡,争取在每一期的版面上,都有每个县的报
道;老作者与新作者、专业作者与业余作者、本地作者与外地作者平衡,团结广大作者,扩大
作者队伍,发现和培养新秀。同时,辅之以必要的批评性报道。对批评性的稿件精选慎用,凡
刊发的,必须从爱护党的工作出发,事实准确,用语平和,态度诚恳,坚持党性原则,不带任
何个人恩怨和成见,看后能使人引以为戒,从反面受到启发和教育;不随意在报上点名批评单
位或个人。需要点名批评者,见报前坚持把稿件送请上级主管部门审定,不得擅自做主;对党
委和政府在执行政策中的缺点、错误,一般不公开批评报道;对刑事案件方面的报道,一般待
结案后进行,报道中既不泄露公安机关的侦破技术,又不过多地描述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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