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7 - 毕节地区通志(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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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事 记
5月15~16日 交通部部长钱永昌视察织金县道路建设,听取地区交通部门有关大(方)纳
(溪)公路开工准备情况的汇报。
5月23日 毕节地区的百里杜鹃、六冲河(九洞天)、织金洞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风景名
胜区。
6月22日 毕节地区行署制发《地直行政、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实施定额管
理,门诊包干,结余归己,超支按比例负担的医疗费管理办法,改变以往医疗费全由财政开支
的办法。
6月25日 纳雍县除维新区外各区均发生狂犬咬伤人事件,咬伤309人,死亡28人。
7月7日 毕节、大方、黔西、织金四县被列为全国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
7月18日 交通部批复大(方)纳(溪)公路建设项目。
11月12日 黔西林泉至毕节的110千伏输电线路和变电所建成投产,毕节地区电网并入贵州
省电网。
11月22日 地区老年大学成立,举行第一期开学典礼。
12月15日 大纳公路贵州段举行开工奠基仪式。
1988年
1月7日 中共贵州省委书记胡锦涛约见省委农工部秘书长许西记、吴荫生等,正式提出关
于建立“毕节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的思路。
1月8~14日 许西记、朱成松等6人到毕节地区调查筹划建立试验区的问题,并写出《关于
建立毕节地区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的意见》。
3月9日 中共贵州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建立毕节试验区的问题。会议决定建立
毕节试验区,由苏钢、乔学珩带领研究小组,修改、完善《建立毕节试验区的方案》上报国
务院。
4月9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听取胡锦涛、王朝文等关于贵州工作
及建立毕节试验区问题的汇报。田纪云副总理赞成在毕节建立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
4月11日 田纪云副总理委托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陈俊生召集国家计委、经济开发办、
特区办、农业部、林业部、财政部、商业部、农业银行、烟草总公司等17个部门的负责人会
议,研究建立毕节试验区问题。
4月22日 国务院将毕节地区列入长江上游全国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威宁、赫章、毕节、
大方县被列入第一批重点治理片区。4县1.53万平方千米属长江流域,其中1.05万平方千米水土
流失,占68.6%。国家计委、水利部、财政部补助一定资金与农业开发相结合,用于水土保持及
坡耕地改造和植树造林,省、地、县匹配一定资金,群众投工投劳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治理。
5月6日 威宁自治县二塘区猴场镇联办煤厂发生瓦斯爆炸,死亡46人,伤5人。
5月11日 毕节地区行署成立地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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